我想應該是先爭取一次核定,環評全線通過然後全面動工
但是當一次核定出問題時
應該就會轉向兩次核定
先核定的部分在經過環評之後就開始動工
就是現在的一期工程先執行
(先想想看一期工程需要幾年才有辦法完工吧)
在一期工程施工的時間
同時去爭取東湖到台北的核定與環評,等二期工程環評也過了,在看是要一二期同時進行
或是等一期作完再做二期
那都是可能的選擇
什麼情況
會讓已經通過的部分不執行
然後在哪等沒通過的也通過才執行呢
我能想的只有
以拖待變
andyj wrote:
王偉表示,經兩市研議委員會討論,昨已將意見函覆給交通部。雙北市共識希望全線一次核定,分階段施工,一期汐止到東湖段先做,待二期東湖到台北環評通過,再進行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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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句非常疑惑,沒有環評過怎麼可能核定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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