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型社會看其形狀就是,小康在台灣變很少或消失,處在兩端的人變多,所以政府為補財源,才有所謂的奢侈稅,與徵證所稅,來苛富人的稅,雖然我也有房子,土地與車子,但是苛不到富人的稅,所以顯然屬於貧困家庭那一端的!話說小康家庭早已消失於台灣了.
低調點好 wrote:你算甲級貧民我32歲存款750萬 (不能動用太多 要做生意用得)沒有負債一棟房子 價值 850萬這是我四年來賺得我家裡沒人可以讓我靠 只能靠自己 既然不能動用太多,那就是受限制資產,750萬的受限制資產,不見得比100萬的速動資產好。
貧困、富有(小康)看跟誰比,自己怎麼認定。跟億萬富翁相比,大僅有少數人敢說自己富有;跟貧苦地方連下一餐都不知道在哪裡的人來比,狀況就會是相反。對小弟來說,收入可以支付家用,還能存下一點點錢備用;家人身體健康,相處自在、快樂,就是富有了!
saya wrote:我很好奇, 這個數據...(恕刪) 不知道該說你是樂觀的人,還是你還沒看到父母的辛勞算的出來都不可怕,怕的是一些隱藏的養到20歲,花的不止500萬,如果從你出生開始,父母就開始省吃儉用或許500萬還是有可能,但...如果是輕鬆過那肯定是不止500萬看到你的用詞{才不到},能看到目前的你還沒有危機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