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力媽媽 wrote:台北國際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是公開發行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可以查到財報資料,其代號是2899.
假設在這個案子中頂新的評估是:
台北國際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的價值A = 台北101大樓建物價值B + 台北101購物中心建物價值C + 土地地上權價值D + 其餘資產E(例如流動現金+其餘固定資產設備等) - 所有負債F(主要是金融機構借款)
也就是:A = B + C + D + E - F
其中A = 37億*5 = 185億 頂新花37億取得二成股權,先假設其認為100%股權價值等於37億乘以5
然後依台北國際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97年底之財報資料顯示:
F = 354億
D >= 8億 (實際上大於8億,為了計算方便就以8億來算)
帶入前述公式後可得:185億 = B + C + D + 8億 - 354億
----->B + C + D = 531億
因為B + C + D可視為台北101不動產之價值,所以可得到以下結論:
台北101不動產價值 = 531億
目前B C總共樓地板面積約為13萬坪(這是google來的資料)
則每坪價值 = 531億/13萬 = 40.85萬
當然,這一切都是假設啦,參考參考就好.
呵呵 終於有一位很認真了解,為什麼我之前會說即使加上負債,也不過是40多萬/p (我在這篇開頭就有提到這數字)。你算的很詳細,且抓到問題核心。
之前只寫個答案 40 萬/p ,是想看版上那些損人很利害的,他們在研究問題有沒有跟他們損人一樣厲害。
唉 可惜那些只會損人且沒一技之長的多頭,還只是停留在損人,沒有你這種功力,他們真讓人家這麼瞧不起,有時連回答他們都懶的回答。他們只會抹黑、人身攻擊的,應付他們是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