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聽過這麼扯的操作,到底是新聯陽還是皇翔的錯。我認為是皇翔的錯,因為代銷公司的業務賠了半年的時間,沒有收入怎可能!這案子從4月收意向書,7月說要開賣,拖到9月初又開始,約了9月初又廣發英雄帖,約了買家9/5-9/7三天來公布價格簽紅單,已經不把簽了意向書的買家當回事了,事前又反悔,改約9月底再公布。這些時間人力的浪費,得到各買家的罵聲連連,這操作可能4年後再開賣,大家就忘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