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克主任 wrote:裡面評論有一點:3.管理費&大小公電問題,交屋後立馬就要負擔小公電;管委會又未成立不是應屬建商該負擔的嗎?我住新竹發哥建案也是,後來抗議建商才願意付第一個月。鄰居表示隔壁的富宇建案都是建商吸收等到管委會成立才付電費。 遠雄百富住戶要分攤小公電費下,9/4 週六又無預警鎖住住戶的磁卡,不讓住戶按3樓電梯,無法進入公設層。>>>9/7 更新: 目前磁卡已解鎖,遠雄總算有來解決了。
nicayang wrote:遠雄百富住戶要分攤小...(恕刪) 住戶管理費開始扣繳了嗎?若沒扣繳,不讓使用任何公設還算正常,但可以慢慢協商。至於小公的電費本來就是住戶自己要分擔的,可能住戶不多分擔起來有點貴,我們戶數少每期每戶都是分擔900元到1100元之間。至於裝潢進料部分,裝潢押金、梯廳及走道的維護工程費、每日清潔費等等,這些都是免不了的。至於公設暇疵部分,這本來就不是住戶個人可以置喙的,要靠管委費成立後,進行公設點交時,以社區管委會跟遠雄協商改善或賠償金額,遠雄這點還蠻上道的(一開始遠雄談判時都裝很硬,最後⋯⋯),問問附近和光及玫瑰園等社區(可別跟牡丹園學),就知道與遠雄談判的有關應對之道。至於地表地磚排水水平部分,或是室內木地板不穩,可以請遠雄敲掉重做。至於內部浴室門會碰到馬桶,這設計真是有點扯,當時的樣品屋也會這樣子嗎?至於電梯部分,真讓人不敢恭維,經過二、三年的努力,終於可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