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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找房仲要簽專任還是一般約?

lemonsoda6969 wrote:
千萬不要專任約專任就(恕刪)


請問您寫底價的意思就是只要買方出這個價格就非得買不可對嗎?
h1211024 wrote:
3樓的建議很好我賣屋(恕刪)


請問簽一般約的話,我們自己如果有機會的話也可以自己銷售對嗎?會不會有違約的問題?
brabus1518 wrote:
上次賣房時就東森信義(恕刪)


哇!可以談到這麼低喔,厲害
fostsc wrote:
地段不好\不好賣\價(恕刪)


所以這樣聽下來,專任的時間是可以溝通的對嗎?
假如仲介說他有客戶,就可以簽短約讓他試試看這樣嗎?
謝謝
aaronleo0225 wrote:
最近剛賣掉自己的房子(恕刪)


好的,謝謝您的建議
1. 找一家,專心賣。去年7月的經驗,3天就賣掉。
2. 賣方的服務費4%,可以談到3%(店長權限),2%(區經理權限)。
一般約是可以自售
重點是委託書中條約內容
通常由房仲帶看過的買方成交
是需付服務費
除非經過3個月以後成交
當時因為我還住在屋內
上班也不方便看屋
所以就委託房仲
只能晚上或是假日帶看
避免糾紛或買方自行來洽
我是撤銷自售
房仲通知要帶看就出門
堅持請買方找房仲
不過服務費
被我砍的很慘
另外提醒樓主
房仲很喜歡說有現成的買方想看
要求一定要簽委託書才可以帶看
事實是否如此我不予置評
反正我要求是達到我的需求
誰積極努力我就委託誰
去年底也取得不動產營業員資格
只是好玩想為退休後作為業餘準備
至於是否真的踏入該行
就再說吧


蘇蘇大白 wrote:
請問簽一般約的話,我...(恕刪)
erichuang801 wrote:
1. 找一家,專心賣(恕刪)


感謝您的資訊
h1211024 wrote:
一般約是可以自售重點(恕刪)


謝謝您的寶貴建議,很有幫助
我是仲介 我個人推薦一般約,但不要超過三間 會導致同業競爭價格浮動大,服務費可降 但最好不要一開始就談降服務費,有糧擺在眼前 才會更努力去銷售,最後如果有機會 希望小弟能為您服務Line:kenbnag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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