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幫腔建議要多用點心喔努力想些好一點、有建設性、有說服力一點的理由等蓋好到入住了可能都四五年後的事了(這間不知道會不會更久)先不講到時候對已年過半百的吳奇隆還有沒有興趣吳奇隆到時候人在哪都不知道耶真的希望能看到更好更有意義的推薦理由喔<blokquote>一隻小精靈 wrote:以後如果真的入住副都(恕刪)
內政部頒行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簽約前真的要好好拿來比對看清楚阿常有爭議的約定事項簡單列舉如下:第二點:建商廣告應該是契約的一部分第六點:房屋土地面積誤差得找補原則第十一點:建材可否用所謂同級品替代第十三點:驗屋瑕疵改善事宜 及 交屋保留款是否低於總價5%第十五點:交屋期限及延遲利息第十七點:保固年限第十八點:貸款未達約定成數可否解約第二十四點:賣方違反契約相關約定時買方得否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