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Wei Tzou wrote:
得到的結論是,1200萬40坪的房子,室內30坪,
換算實價是30萬/坪,
如果改成實坪制,只是變成一坪40萬,
總價還是1200萬不變,所以甚麼制,似乎沒意義。
除非改實坪制,公設不用錢,30坪X30萬就變成900萬,
你想可能嗎?
別像某個Youtuber房產的胖網紅講的那樣
怎麼會沒意義?
實坪至少遮蓋了很多隱藏的浮誇空間
本來就要推向實坪制度
至於價格要多少也是市場決定
不用再被房產知識不對稱的決策時間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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