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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佔著房子⋯

joycelinf1984 wrote:
一開始要出租就要去法...(恕刪)

就算公證也要接近一年才趕的走。我親戚遇過,押金抵房租後要4個月不繳房租才能提告,也就是從房客不繳房租開始6個月後才能開始走法律程序。台灣法院又特別官僚大概也要4~6個月官司才會判下來,還要申請強制執行才能敢人走,而且這還是有公證的狀況。一年時間收不到租加上屋況被弄的亂七八糟需要重新整理,告人花時間又花錢最後房子寧願空也不要租人
真的要慎選房客,剛開始就不要為了租金讓房客能輕易搬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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