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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前公園這建案,有人了解嗎?俊行記實業有限公司。

rey740818 wrote:有沒有水準跟有沒有錢...(恕刪)


你講的是土地,不是房子,你這種地主戶跟我說的地主戶不同。而且你現在本來就不住那裡,蓋好了當然沒必要搬過去住,除非那裡比你現在住的屌
而且你自己都講了,只會拿出來租也不會住,對於一個你不住的地方,你哪有多少時間管他怎麼樣,所以遠端型地主戶對社區也是沒什麼加分

有錢沒錢跟有沒有水準未必百分百正相關,但是都出社會了,就不像小學生整天討論例外了
高級社區,私人會所,頭等艙,這些的門檻是什麼?
絕大多數的情況,坐頭等艙就是比經濟艙舒適安靜,高級餐廳用餐就是比較安靜不喧嘩,高級社區就是比較少人放任小孩在lobby玩耍

如果我蓋,只會蓋商場了,也不會去蓋成住宅,現在誰要蓋成住宅,是要賣給誰


不過,看到「家族持有」,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有多少印章要蓋」
這種情況的地,我們都是地直接賣給建商,現在家族和諧的大家庭很少了,處理賣一賣就算了
有地主戶的社區真的不要買進去

以後你的意見根本沒人理

反正地主戶自己有共識票數就一堆了!

而且買進去和不用錢去換

想法真的差不多

覺大多日後會東摳西摳管理不好
買地主戶的大樓 當然有好有壞
好處是畢竟地主自己也要住
不太會去偷工減料
到時候害到的是自己

壞處就如同前面大大所講的
地主發言權比較重
要買的話跟他們搞好關係比較好
如果地主戶有這些潛在可能的管理問題或其他住戶發言權的問題。那頭前重劃區,有哪個建案是建商購買土地再蓋的,而不是跟地主戶合作蓋了以後再分房子。
實在受不了!別再『因ㄧㄣ』該...是『應ㄧㄥ』該;不是『崁ㄎㄢˇ』燈,是『嵌ㄑㄧㄢ』燈。鑽石鑲嵌..
其實地主不是原罪.....但是地主戶多的建案,的確是要多一些的考慮!
如就權利義務關係,建商及地主都算是起造人,如果建商與地主比例是7:3,地主跟建商也是要負相當比例的權利義務關係。
所以,如果是建商獨建,建商幾乎沒得推託,因為起造人就一位,但是如果起造人包含地主,尤其是多位地主,會更複雜,畢竟建商是有分回房子給地主的(建商獲利被稀釋),要建商單獨負責義務關係.....難啊!

pyang3 wrote:
持相反意見地主戶多所...(恕刪)


I agre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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