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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錸麗社區店家

Harrd wrote:
我好像能回答這位.居...(恕刪)


你幹嘛這麼怕?

snowbin wrote:
現在管委會沒成立,...(恕刪)

建商交屋時沒有預收幾個月管理費嗎?
即使管委會沒有辦法成立,社區並不是沒人管理,而是建商“代管”,所以代管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包含保全等開銷),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建商有可能在管委會成立後列一張帳單給管委會要求支付,當然管委會也可以依法要求自交屋日起建商要繳交的管理費等等
回本文,店面繳管理費不是很正常嗎?店家使用公設是指店家屋主還是店家的客人?不能進大廳是指所有權人還是所有權人的客人?這是差很多的呦!
wish1689 wrote:


建商交屋時沒有預...(恕刪)

你説的很好,沒有人不願繳,只是要繳是否入住戶、空戶一樣要繳,這才符合公平原則,才是真正使用者付費。其實所有的錢在沒成立管委員前帳目會清楚嗎?,只是一旦跟住戶收,住戶勢必要公設全面開放,所以考量日後驗收等問題,就⋯⋯算了,而且怕房子更難賣,;就像香榭園130坪就近40坪(一坪50萬;就2000萬了)的公設,房子賣不出去是建商的事,卻把住戶2000萬晾在那。
可以日後要求管委會支付?笑話,誰會理你,誰知道這𥚃面被⋯多少,所以那個管委會會接受。
不久就能見三或二了。
Jojoba323 wrote:
你幹嘛這麼怕?...(恕刪)
我如果沒記錯
那排店面都還是遠雄自己的.您並非屋主.

你跟遠雄承租,你應該去找房東遠雄."談租金含管理費".

你的對像就是房東,剛好房東是建商,你依該承租時跟房東協議,都租那麼久.生意不好,開始對管理費反彈

渾謠建商亂收管理費.(你就是租客,去找房東談,或退租)

不用這樣影響視聽,鄉民很好騙嗎

還有椅子真的很有品味.

snowbin wrote:
現在管委會沒成立,...(恕刪)



中和跌出一條血路 左岸慘淪賠售重災區
https://house.yahoo.com.tw/%E4%B8%AD%E5%92%8C%E8%B7%8C%E5%87%BA-%E6%A2%9D%E8%A1%80%E8%B7%AF-%E5%B7%A6%E5%B2%B8%E6%85%98%E6%B7%AA%E8%B3%A0%E5%94%AE%E9%87%8D%E7%81%BD%E5%8D%80-165157702.html#0128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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