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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佔用騎樓

樓主應該是年輕人
不明白歷史的前因後果

只佔用騎樓算客氣了好嗎??

連紅磚道一起佔好佔滿, 順便連一樓門口馬路也圍起來自用, 才是新北人的氣質, 好嗎??

騎樓整平, 機車退出騎樓, 馬英九做兩任市長, 我也只記得這個政績.


說真的官員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啦
真得有要被釘開幾張單做個樣子
過沒多久又停回去了

曹達魚 wrote:
離開雙北,你才會知道...(恕刪)


離開雙北,還有騎樓這東西嗎?

已經是營業場所的延伸,一樓專屬停車空間,行人根本不能走,大部份非鬧區部份都已經是鐵門阻擋了。

還騎樓累,別傻了。


騎樓本來就是畸形產物,日式產物,產權私有卻要免費給人通行還要負維護之責,地上有水害人滑倒還會因為未善盡管理維護之責而有責任。

目前新的建築已經很多都沒有騎樓這東西,直接開放空間,建物退縮。

新北市人口多,市容老舊待都更,車位不夠很正常,難道樓主有更好方法!?還是請市長,禁止市民購買跟使用機車?想帶什麼風向!?欠噓~。
這圖在三重?三重常看到不戴安全帽,還有亂停的居多,宮廟8+9多的關係!
tpeckw wrote:
是要換人做啊!!朱...(恕刪)
去下載新北市警察的app,隨手看到違規就拍照檢舉,讓你我的生活更好.
不然就打110 or 1999請人來開單 or 拖吊
記得有一天,我正在把機車停在我家樓下的騎樓(一樓租給商家做生意);
結果一個年輕的爸爸帶著小孩,對著我小聲地罵了一聲"亂停",然後就繞過我走人行道...

我真的無言...
這就是台灣法律很詭異的地方
騎樓,政府制訂都市計劃及公共政策時,都未明訂騎樓有單獨所有權,民眾檢視自己的土地謄本後,應該會發現一樓店家不會擁有所有權,因為騎樓是該棟住戶共有。
但是,曾經看過一則新聞有提到,根據大法官解釋,騎樓的所有權歸屬為一樓住戶所有,其需盡養護之責,也包含在一樓住戶的房物權狀內,但其不得用來做為營利之用並且使用全歸所有人。
台灣,很自由,很多事情,感覺都很開放,其實是因為政客政府都不想當壞人,人民都方便習慣了,都會想一堆你這樣會讓我不方便怎樣怎樣,在都會區,誰敢喊出汽機車總量管制? 誰敢提買汽機車要課高額的稅,除非他瘋了,除非他明天就往生了。
道路面積增加的幅度永遠跟不上交通工具增加的需求。
一切有太多結構性問題存在,不是不能改變,而是誰願意自己是被當作領頭羊被改變
我一值搞不懂一點,為何老是有人愛說機車危險會燒?難道汽車就不會燒嗎?
隨便一臺汽車的汽油量都是速可達的10幾倍以上,奇怪怎不說汽車危險??
汽車結構功能複雜一堆電子設備,機車結構相對簡單,要自燃的話汽車恐怕
可能性比機車高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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