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我想樓主同多數人一樣,都屬於後者,所以我就平鋪直敘,
儘量口語化,讓大家容易看懂。我不是房仲,不會騙人,本案我清楚,我是在地人,消息絕對可靠。
建商原本只有 192地號+192-1地號=1361m2 土地,而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於 100/4/7核發建造執照
100板建字第00176號,想要興建1幢2棟地上14層地下3層共81戶建物,未成。以192地號(1361m2)
+192-2地號土地與地主180地號+193地號土地合建,共計1990m2,由同上單位 103/7/18 核發建照
100板建字第00176-01號,想要興建1幢3棟地上15層地下4層共137戶建物,完工。才於 106/10/23
核發使用執照106板使字第00469號,這就是現貌的A、B、C三棟大樓,也就是玖原富都建案。
但好事多磨,就是因為與住在隔壁8號的地主劉姓里長合建,才發生180地號土地糾紛。從104年 4月訴訟,5月註記,直到今天107年7月,歷經3年3月有餘,案子仍在高院審理。
A棟、B棟大樓(貴興路6號)共 100戶 屬於建商自建自售,
C棟大樓(貴興路2號)共37戶屬於地主保留戶,只租不賣。
100板建字第00176號 未蓋成,已失效。(依建築法)
(附近6m巷子最多蓋6樓,如何蓋14樓?沒有車道出口,沒有建築線鄰接道路,如何發照?)
請接著看 No2.資訊提供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