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覺得社區的保全不是擋車是等到沒車了或是車還很遠才站出來在我的眼中看來~~感覺比較像是提醒用路人有車子要出來了~~而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衝到馬路中間擋住來車如果說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衝出去擋住的話~~台北市的很多豪宅比較常見這樣~~~因為我遇過幾次~~~~
保全無權指揮交通,所以無權阻擋馬路上車輛,只有交通警察跟義交有這個權利,經常在馬路上看到保全把整個馬路上繁忙的車流擋下來,就為了自己社區一台車或一台機車要出來,嚴重影響交通車流,個人遇到這種保全是完全不會理會的保全的責任最多只能協助社區車輛看有沒有車,沒車時讓社區車輛儘速通過,而不是把馬路上的車攔下給他們家的車過
違法歐只有警察有合法的管轄權其他連義交.保全.學校交管老師媽媽等全部都違法只是通常義交旁邊會有警察,如果有問題旁邊的警察會直接幫忙處理而且社區出口算是叉道,沒有路權的,路權是屬於馬路上的直行車的所以就算有保全指揮,建議當參考,該停的時候還是要停看一下免得出車禍還自以為有理回到主題,馬路上的車子繞過去是合法的,因為保全沒有權力阻礙行駛車輛的路權因此發生事故的話那從叉道出來的車子要負主要責任
所以說~~保全站到馬路上是違法~這是保全的部分~~但是如果社區車已經出來到馬路上被路上的用路人撞到那責任又要怎麼算呢??假設今天某個社區有車要出來社區保全出來擋車(當下沒車通過)但在車子出來到馬路一半的時候有台機車主張保全不能擋我~~閃過保全結果撞上出來到一半馬路的車子~~那這樣責任要怎麼歸屬
施工工地最多了阿每每大車進出的時候都會有人出來擋我還遇過菜鳥開大車技術太差~轉了2~3次都轉不進去在等的機車汽車都不耐煩了旁邊的老鳥就立刻幹譙~拉下來換人開其實不要擋得太誇張太嚴重互相一下給個方便我是覺得都無所謂很多時候是態度問題你要擋車姿態也放低一點如果一副我是大爺我叫你停你就停的樣子那被檢舉被告也是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