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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擁有兩房自住在兩年內出售,形同奢侈稅退場

不是指單身貴族適用,而是一體適用。

單身特別提出來是因為只有一人,無法如夫妻可二間都自用來操作
漏洞很多,只看你願不願意鑽


s851306 wrote:
夫妻擁有兩房自住在兩...(恕刪)
不過,這項解釋令對單身和夫妻的適用不同。依照「奢侈稅條例」規定,夫妻若將個別戶籍登記在2間不同的自用住宅,自完成新房子移轉登記日起算1年內出售其中1間房地,出售後3個月內再遷戶籍至新房子,即免徵奢侈稅。

換言之,夫妻最長可享1年3個月遷戶籍、即免課徵奢侈稅的優惠期限;但單身者只1人,不可能登記2處戶籍,只要出售其中1間自用住宅,3個月內就要遷戶籍到新址,不然就要加徵奢侈稅,被外界質疑是「歧視單身」。

cyc06181981 wrote:
自完成新房子移轉登記日起算1年內出售其中1間房地,出售後3個月內再遷戶籍至新房子,即免徵奢侈稅。

...(恕刪)


要新買的房子才能立嗎??

如果要把新買的賣掉,夫妻其中一個把戶籍地址遷回原先買的房子戶籍

cyc06181981 wrote:
不過,這項解釋令對單...(恕刪)


若是夫妻假離婚不就一人可買兩間,兩夫妻總共可買四間,可同時賣出2間不課稅,這不就是懲罰結婚的人.
之前在所得稅中夫妻規定要共同報稅不得分開報稅,被大法官判定違憲,我很好奇奢侈稅對單身及結婚的夫妻各有不同的待遇,是否如所得稅一樣違憲?

cycurain wrote:
若是夫妻假離婚不就一...(恕刪)


財政部昨(10)日發布最新規定,針對因換屋需求而持有二戶自用住宅並出售舊屋者,以及因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屋的納稅人,所出售房地的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


賣新屋好像得非自願性, 賣舊屋就隨便了...是這樣嗎?
營業稅一年<買賣五間的認定!+奢侈稅>自用住宅退場
這樣加加減減!!每個人一年就可以買賣五間房屋!!........
這樣大家又可以炒房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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