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小白馬 wrote:
大約算了一下樓主PO...(恕刪)
現在的房屋坪數,都把車位一起灌進去,
其實應該先把車位坪數扣掉再來算比較對。
該案號稱50.5坪,扣掉車位11.85坪,房屋含公設坪數應為38.65坪。
車位以行情價150萬計,房屋賣1438萬。
1438/38.65=37.2
有點高,就看買的人覺得值不值得了。
有聽說這戶的屋主是新婚夫妻,房子是父母給的,所以他們根本沒有金錢上的壓力,
因此可以吊高價慢慢賣。
tkuser1274 wrote:
房仲也是這麼說,新婚...(恕刪)
房仲的話能信?
為了讓你提高價格甚麼屁話也講得出來,
我兩年前換屋賣海山學府房子,
一直希望賣給自住客
(屋況保持還不錯廚房、浴廁都是重新翻新還附熱水器與冷氣都只用5年,可以直接入住沒問題),
來看的好幾組房仲也都跟你說這些都是希望自住,
後還才發現都是房仲自導自演(因為我價格開價在當時算是比市場行情差不多),
然後在哪裝可憐說哪組有多喜歡但因年輕夫妻手頭不夠....等,
一時心軟降了一點賣,
後還才知道其中有另一組真的自住客有出價但房仲沒跟我報,
是簽了約後那組客人才又找另一家房仲要還談,
結果這兩年我發現我舊房子照片在那家房仲的牆壁上出現了兩次(熱水器、冷氣、裝潢都原封不動),
而且一次價格還比一次高...
我覺得房仲會被質疑,
沒業績失業還被冷嘲熱諷都是自找的,
因為很多房仲業務真的是踐踏自己職業的專業與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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