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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原來浮洲合宜住宅只要名下沒房子且家庭所得低於247萬就可以申請了~

家庭所得低於台北市50%分位點以下(約156萬)才能申請
===> 請問是所得稅的淨所得嗎?

csbin wrote:
家庭所得低於台北市5...(恕刪)


是稅前所得喔,也就是甚麼免稅額扣除額都還沒扣之前的所得~
那這種人是什麼時候才可以開始申請??
不過我想就算到時沒賣光, 位置好的應該也都沒了吧 ...


fonzerd wrote:
幫你補充一下
其實什...(恕刪)
請問一下,家裡都是擺路邊攤的...
沒有繳稅也沒有扣繳憑單...
這樣能申請嗎?算是第幾類?
簡單講就是家庭內沒房子且家庭年所得在156萬以內的可以在第一波抽籤購買

家庭的定義是同一戶籍內的所有成員,所以年輕夫婦必須與父母分戶才不會被一起計算到總所得

至於擺攤,因為報稅資料應該是在156萬以內,可是還是要看你家有沒有房

反正,準備好資料送件,稅捐稽徵處會先審查,把你家中成員的財產都調出來看

如果擺路邊攤卻賺很多,家裡又有房,那勸你還是別去申請,把機會留給更需要的人
請問一下關於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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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
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

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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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戶籍內的兄弟姊妹有自用住宅,就也不用想了是嗎?
PS:因為逗號和分號讓我有點霧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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