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eheven wrote:
我想到一個絕妙的方法。政府包工程,當然是價格最低的廠商得標。
政府買房一樣比照辦理。
1.地點只要在大台北地區就好,在那裡都可以。
2.投標資格不限,手上有房子要賣的,都可以投標。(投資客/建商/普通老百姓)
3.例如說政府要100戶房子,那就是價格最便宜的100間得標。
4.得標者可免除奢侈稅。
這樣不錯吧!
政府可以用低價買房!窮人又可以低價去租政府的房。
不錯的點子...但有一個問題...
如果得標後,房子品質很爛,就完蛋了@@
我是有個想法,先收購投資客的,收購金額就是投資客向銀行貸款+1成,然後租金收入由銀行收,畢竟銀行也是炒房下的得利者,讓他們風擔一點風險,由住房基金做些利息的補貼給銀行,房子所有權就掛銀行名下...
如果是建商,那就土地成本+建築成本....嘿嘿...沒虧本建商就要偷笑了,否則,光收購投資客的,我想也夠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