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買了而且都到最後階段了,就不要想那麼多~買房子本來就是很衝動的事情啊,如果很理性去分析一切,都麻會覺得被貴到啊~所以你別想太多,也別再爬文讓自己難過,這時候就是要去愛自己的房子,去接受他啊~~我覺得悔約是得不償失的呢!!
已經到過完戶就別想太多了買了就往別的地方想EX:板大自己說的省下一筆裝修費用加上我的能力也差不多在500W上下(貸7成)→能幸運找到自己負擔的起而且也不超出預算太多當初也是殺很久30殺到254Y新的房子再想看看房子的優點景觀、樓層、管理、鄰居、房子新阿...之類的有空就去家具、家飾或家電行逛逛看看新家需要點什麼轉換一下心情想必版大會比上01爬文收穫更多的
考慮到已付3成價金,加上含裝潢只剩點交現在後悔也蠻奇怪的了真的沒那麼喜歡那就再賣出摟~(如果樓主只有這一間房也沒有奢侈稅的問題)沒必要給人沒收三成的價金吧...500*0.3=150假設樓主認賠一坪20萬賣出(實際上樓主不見得要認賠就是)20*20=400500-400=100那虧的還沒有比沒收的價金多哩...我住林口的朋友 最近也是把房子給賣了 一坪單價也是20多萬(沒有明問多到哪)而他們家在2年前買房子時1坪是15萬左右~而他也不是單單是趁價高把房給賣了 而是另外再買了間舊一點,但坪數比較大的房子...能力負擔得起,買房就當作是存錢摟~
我覺得樓主後悔的原因是買貴了吧!不知您是和什麼房子相比,才覺得買貴了呢?不知你有沒有想到...如果你現在反悔..你一定損失更多!而且到頭來你什麼都沒有得到!付出去的錢沒有了..房子也不是你的,這樣你認為划算嗎?就和大大們和你說的.......不要想太多,歡喜住進去吧!
買到賺到林口是未來要跟世界接軌的地方因為, 來林口打球的人, 住下來了來林口做生意的人, 也住下來了往返兩岸成功台商, 也住下來了一坪25萬, 是買到賺到前任房主, 彿心來的恭喜成交若真的不滿意, 放滿2年後, 再用每坪40萬獲利入袋吧
惡體~襲滅天來 wrote:以下是真實的例子希望...(恕刪) 按照一般合約寫法,你要賠的錢就是:已付3成頭期款+仲介費用及一些過戶費用約10W此外,那還要看你的買賣合約中還有沒有提到罰則~若有,還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