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樸商人 wrote:
"你認為"你開店要不...(恕刪)
這位淳樸的房仲大大真的好激動啊.....

好吧,我都承認我是貪婪的

我當過買家,也當過賣家,我當然也想賣高買低,
以賣家過來人來說:問題是之前的經驗是仲介並無法幫我賣的更高價啊....
最後還是鄰居自己找我買的,價格就是我之前給仲介的底價,所以我很高興替我的買家省了三十多萬。
以買家過來人來說,我很慶幸我有上網看到買家自售,省了40萬。
所以以賣家來說,找仲介無法賣更高(說過了遇到潘仔要碰運氣)
以買家來說,找仲介肯定要多花至少20~40萬。
因為人性是貪婪的,所以我看不出需要找仲介的必要。

還有啊,要創業當然要有資金,不用說企業家了,就算是一般青年創業,也都要有心理準備至少三個月甚至半年、一年的虧損,有哪一家成功的企業一開始就是平步青雲的?所以我才說需要有遠見與企圖的企業家(有些財力後盾的企業家啦),我又沒有說我想轉行~我很樂於我的工作啦!所以說我才巴拉巴拉的希望以後能看到這種新型態的仲介業囉~
以上是小弟不才的想法與邏輯,還是真心的想知道為何淳樸大大(業界)認為人性貪婪對這種新型態的仲介模式,為何跟同樣認為人性貪婪的我(外行),結果有何不同之處?
大大真的不用太激動,我真的是認為這是可行的,還請大大不吝指教
。過去缺乏資訊流通交換的工具及管道,才會需要有人來牽猴
以後可能會有兩種型態的公司會出現:
1.類似104這類人力仲介,只收少許的上架費刊登,負責'物'的部分
2.大型的土地交易的代書公司,專門與網站配合,承做後續事宜,也是收單筆服務費,負責'人'的部分
(我猜這類代書公司,將來可能會是大型刊登網站附設的)
也許不會很快出現,不過會慢慢往那方向演進
很多bussiness model可能還要萃練成熟
這世界是會進步的,不會永遠停留在牽猴子抽佣靠人傳話的型態(傳的話還不一定是真的)..
大部分會找房仲就是方便和安全,賣方怕被騙,買方也會怕,所以都希望能透過"公正的三方"進行交易,但公正的第三方彷彿慢慢變質了。
簡單的說樓主希望的是一個(收費)合理和公正(不用擔心被騙)的交易平台,我個人是支持且樂觀其成但現況很難單憑你我改變。
內容轉載自"每天都過年"仲介網-認識經紀人一文
選擇一份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工作
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 IMD )《世界競爭力年報》曾指出,台灣人平均一年工作時數居全球第一。許多選擇業務性質工作者,都是希望努力付出可以等於回收,業務性質的工作很多,但高成交總價、高專業的房屋仲介工作,才是培養競爭力及高投資報酬率的最佳選擇。
科技仲介 e 化服務
大台北強大綿密的連鎖直營通路,加上經紀人員的團隊聯賣,建立龐大的買方資料庫,人員無私分享及眾多滿意客戶的口碑傳遞,讓房屋資訊充分流通及快速成交。
工作內容流程說明
賣方接觸
除了透過口碑介紹及信賴品牌主動上店的客戶外,經紀人員會透過電話市調或現場察訪,從目前正在市場尚待售房屋的相關資料中取得與屋主接觸的機會。
行情查詢提供
我們帶著PDA及相關資料拜訪售屋中的屋主,提供給屋主行情查詢、增值稅試算等服務,藉由積極的拜訪與實在的服務讓屋主認識XX,爭取專任委託的機會。
委託
與屋主洽談,充分了解屋主的需求,結合由市場狀況、屋況議定房屋售價,並完成專任委託書的簽定。
產權調查
回到店內先由店內擁有國家經紀人證照的店(學)長做初步審查,再把委託物件的相關資料鍵入電腦中,由總公司產權調查單位進行審查確保交易安全,完成審查後就可以流通聯賣啦!
回報
屋主委託後最期待的就是了解買方的狀況及順利將房子銷售出去,經紀人除了進行各種行銷企劃外,也要隨時回報屋主所有行銷進度、市場狀況及買方看屋後的反應,讓我們所有服務都可以看得到。
行銷企劃
針對房屋特性進行相關行銷管道及策略之規劃(如拍照、拍攝DV上網、屋況整理、設計文宣、商圈同仁物件介紹等等),將客戶委託之物件運用最有效的方式於市場行銷。
買方接觸
透過買方流通及文宣、網路「影音宅速配」、櫥窗展示、分店服務台等各種行銷管道,讓有意購屋的客戶與我們接觸。
帶看
買方透過「影音宅速配」的搜尋,可從上萬間物件中搜尋出最適合自己的幾間房子,再經由我們現場帶看及事前經過審查的產權資料介紹,讓買方安心的找尋到滿意的房屋。
收斡
價錢及付款方式是大多數買方在找到滿意的房子後最需要經紀人員協助溝通的,透過不動產買賣意願書或要約書的簽立,確認買方相關條件後,買方經紀人員就要協同賣方經紀人員一起努力囉!
轉定
透過買賣方經紀人員的充分溝通,讓買賣方的條件取得共識後,將相關條件明定於訂金收據,就可以約定雙方簽訂買賣契約的日子了!
代書作業
XX提供給客戶的是一系列整體的服務,仲介完成後,我們會由契約部專業的代書同仁協助陪同客戶,繼續完成相關的代書作業流程了。
售後服務
秉持顧客滿意的經營理念,經紀人與所有成交客戶都成了好朋友,也成為他們的房地產顧問,一但他們有親戚朋友想買賣房子,XX人當然就成為客戶推薦的首選囉!
choutachun wrote:
只能說 樓主太理想化...(恕刪)
哈哈~就是無聊才會想些有的沒的啦!

很早已前就想寫這個想法,看看網友們是不是覺得有這可能性,沒想到馬上就被炮~

24小時之內我就變成貪婪、自私、極無聊、吃相難看、不懂人情世故?(我是承認我極無聊啦~)
我實在搞不懂從哪一方面的邏輯認定提出的此構想的我是貪婪、自私、吃相難看、不懂人情世故?
(之前因為實在太想知道淳樸大大的高見,只好承認全天下的人都是貪婪...僅在此向證嚴法師、陳樹菊阿媽,以及許許多多犧牲奉獻的偉人至上歉意,跟他們比起來,我們的確是貪婪的.....)
等了一整天,原來就只是因為一開始創業是要賠錢的→每個人都不願意賠錢→我自己不想下海創業只希望別人作→所以我是貪婪的、吃相難看的...
還有因為我提出的真正『服務費』收費模式比起目前動輒30~60萬的仲介費(以一千萬的房子買家需多付的費用)少了很多→讓辛苦奔波的的仲介沒有回報→所以我既自私又不懂人情世故?
我之前曾經發表過一篇裝修房子的文章,裡面我也提出一些對裝潢設計業的看法,因為我要裝修我的房子,我才瞭解原來室內設計是多麼龐大的一個產業,一堆外行的『設計師』到處出沒,跟現在的房仲業的一堆外行業務充斥其中,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而跟仲介交手的經驗和膽戰心驚的找一個不會坑你的室內設計師,居然也有似曾相識的心情....。我也希望以後能隨著時代的推進、網路的發展與經驗的累積,能出現一個合理、透明、有保障、安全的室內設計報價與合作模式,能有免除業主恐懼的自由。與牽涉複雜的室內裝修業的合理利潤相比,房屋仲介業的利潤獲取似乎單純的多:帶看→斡旋(兩邊咬耳朵)→成交→收取買方30萬~60萬的紅花(以一千萬的房價計,已經將賣方的趴數轉嫁給買方),這人情世故也太昂貴了吧?
記得之前曾看過某週刊的報導,認為網路時代的資訊發展下去(我時在無法想像十年後的網路對生活的影響),房仲業將無可避免的成為夕陽產業,以我個人來說,只要有越多買家願意po上網自售,我就可以有機會找到更合適的房子,只要有更多人願意上網找房子,我的房子就越可能儘早成交(因為交給房仲賣還要墊高,不見的能順利售出)。我想只要有80﹪的屋主會主動PO上網自售,以及有80﹪的買家會去該網瀏覽,房仲業就會自然萎縮。屆時,新的房屋買賣服務模式就會興起,就像樓上有位大大想的:結合591的網路物件瀏覽資訊以及後續的安全交易的代書的代辦適宜。現今的房仲最大的人力支出開銷『帶看』,則可以用使用者付費的方式來運作,帶看一次收取多少車馬費用...。房仲業務也不用舌燦蓮花,扯謊不打草稿,單純就是服務帶看(當然屋主願意帶看或就是住在裡面就不需要麻煩業務,省些費用),成交後按區域或大小給付幾萬元不等給該房屋買賣服務公司,相信買賣雙方也不會那麼的自私一毛不拔!
剛剛又有一個天真的想法:如果是政府直接來做呢?公信力夠、交易肯定安全,房子托給政府代賣,民眾上網看政府的售屋網找房,政府外包帶看的人力公司,收取的服務費可以充實國庫或補助其他....。
諸君姑且一笑置之,有何想法與意見大家一起交流,不用劍拔弩張的吧~

babebon wrote:
哈哈~就是無聊才會想...(恕刪)
如果我這種發文叫做生氣的話你在現場遇上我早就成炮灰了.
開場問這幾各問題就是早提醒你自己又不是務實方面走純粹理論的話,誰都嘛會"有夢最美"但是叫你開店每天先虧一萬你又不願意回答說那麼多幹甚麼?
還有,你這句話最終的BUG還是存在,就算有電腦網路,終究還是回歸商業學國際貿易學上的"人",有網路房地產業會變成夕陽?會,但是可以很篤定的說,除非歐美已經夕陽,不然你口中的這種說辭終究還是得回歸現實罷了.
我自己就是網路開發我自己就很清楚這現實,拜託,網路只工具其中一各部分,你要把網路當成絕對無敵,OK,那還是回到現實,你終究還是得現場看,那是不是要人與人面對面?那是不是還是得回到"人性",別忘了一各更現實的,你只是買"公寓大樓"店面辦公室土地這些,你還想仰賴網路嗎?這不算房地產?
懶得拆穿罷了,自己發文又沒啥程度牽扯那麼多還不是回到我最初問的"你貪不貪婪,人性貪不貪婪"這基礎的商業學問題,還想寄託政府,拜託一下,你先把政策學搞清楚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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