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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宅要怎麼認定呢?


AlgerChen wrote:
房子磁場要事沒有什麼...(恕刪)


非常認同這句話
而且以現代的科學觀點來看
風水不好大致上可解釋為採光不佳,空氣不流通, 動線不良,
導致易生精神疾病或身體狀況不好
當然也有身強體健的人完全不被影響
通常這種人就可撿便宜
至於風水上常用的八卦鏡,山海鎮,符咒....就免了吧!
裝那些東西好像是在證明這房子風水不好的保證書
對啦!磁場不對,住起來就是不一樣!!
所以看房要多多注意
有時候兇宅先過手給別人,別人再販售就不構成兇宅囉!!
這是依法有據,只能說曾經是兇宅而已
看房子時 如果仲介隱防沒有告知 事後可以提告噢!

其實問鄰居最準了!

我之前在看屋過程 也有遇到房價特別便宜

但是仲介有明白告知 屋主的太太 跳樓過世 = 不在家過世 是在樓下....

我聽了只覺得很遺憾 當然也沒有考慮了

另一間也是仲介有講明 屋主的弟弟 在家燒炭過世

我老公就說 不想買房子還送弟弟 ( 他是開玩笑啦 因為當時氣氛實在太凝重了 )

所以 我們看屋的過程 其中二間 仲介都是有明白告知的


但是還是看個人啦 因為有的人是買來投資的 ( 不自己住好像有點缺德吼...)
他只看房價低於市價 有賺頭又不自住

所以問鄰居啊 像婆婆大嬸那種 在中庭聊天搖扇子 或倒垃圾時間那種 最準了


但我相信 一般人是不太容易買到兇宅的
除非運氣走到不太好才會接近


多問多看多探聽


還有我覺得最重要是

在看了那麼多屋子 其實當一走進去 就會知道自己喜不喜歡那個氛圍了
舒不舒服?自不自在?會不會很想快點離開?
自己的感受其實很明顯的

PS. 不過那些出事的房子 真的還挺麻煩的 賣也不是 不賣也不是

祝褔大家都可以平安 不要有兇宅 也不要買到兇宅啊~


wesleyintaipei wrote:
仲介說.屋主在家自殺...
仲介說.屋主在家自殺..但是送醫後才過逝..這樣就不叫兇宅嗎?
(恕刪)


注意 這只是仲介在盡 "告知"的義務 然後要你產生錯覺撇清他的責任
所謂的送醫後才過逝.. 廢話當然送到醫院 由醫生判定往生
除非是兇案現場 由法醫到場

這是仲介玩文字遊戲

是不是凶宅 請以別人的觀點認定 老實說強手的物件 買主也會自我催眠解釋那不是凶宅
(跳樓 往生在一樓 .....)

如果是非搶手物件 往生一條狗備買主發現 都會殺價的

cjhsu67 wrote:
注意 這只是仲介在盡...(恕刪)


死亡證明上面會標示死亡地點,並不是仲介說了就算。
凶宅定義大多是定義在自殺兇殺他殺非自然死亡(通常是在室內或是從室內跳樓,當然很悲情的是,這段也是看法官裁決).................

如果在家自殺還有救送醫途中過世這段很灰色,就看個人解讀.

另外,警察局備案是30年,只是看你怎麼去詢問調查,里長辦公室也會有資料,但是看怎麼問(也要看該里會不會管事)
我不懂
隨便說一個住址然後說你想買
警察就要幫你調資料說
這戶本來是住誰
幾年前誰誰誰在裡面燒炭??
有義務????

==
樓上有說要送醫院由醫生來確認死亡不是很正確
明顯死亡的話(無呼吸心跳+X體僵硬或X斑等等)
是可以請警察到住所做相驗的
不一定每個都要送醫院
沒錯..現在沒有這麼沒事做的警察!現在社會難道只能靠暴料,立委,自立救濟嗎?

mema wrote:
我不懂隨便說一個住址...(恕刪)


是沒有義務,不過也不代表不能查詢,看你用甚麼名義去讓對方幫你服務罷了
救護車來的時候..你確定他有上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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