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ha wrote:你有親眼看見呢如果沒有為什麼你能那麼肯定的說會發生這種事有什麼依據嗎還是說只是憑空想像 最近比較相近的新聞應該就是中正紀念堂附近金華街廖家牛肉麵店被判敗訴要還地吧!? 類似情形嗎??
佔用國有地 知名牛肉麵店判拆屋還地位在臺北市華光社區金華街,知名的「廖家牛肉麵」及旁邊的木造房屋,多年來佔用國有地,遭國有財產局聲請拆屋還地,臺北地院昨天判「廖家牛肉麵」負責人廖堯廷在內的八位佔有人敗訴,應拆屋還地,賠償五十六萬四千多元,並在還地前按月支付約一萬元租金。廖家牛肉麵負責人廖堯廷得知敗訴必須拆屋還地後表示,案子還可以上訴,等判決確定後再決定如何處理。華光社區位在臺北市中正紀念堂東側金華街一帶的市中心精華地段,占地約十一公頃,社區內有司法院、法務部所屬的眷舍及職務宿舍,去年面臨都市更新的拆遷問題。八名佔用戶辯稱,他們雖是無權佔用土地,但在佔用期間,他們盡力管理土地,來促進商業繁榮及土地價值,國有財產局去年通知他們拆屋還地,還要求高額的使用補償金並不合理,他們希望繼續支付佔用的使用金,等待參與都更。這塊國有地只有廿二平方公尺,大部分被「廖家牛肉麵」承租或買下權利賣麵,有佔用戶希望能將這片房子與華光社區一起拆除,減少賠償及佔用使用金。臺北地院審結,認定八位佔用人確實是無權佔有,國產局依法可請求拆屋還地外,還可請求追討回溯五年的不當得利,及還地前按月支付佔用使用金,合計應歸還廿二平方公尺土地外,還要賠償五十六萬餘元不當得利,拆屋還地前還要按月支付佔用使用金約一萬元。from 購物中心專業資訊
jovic wrote:因為住進來的人生活背景或收入差距可能很大,所以在住宅環境的品質管理的要求就會有許多差異 住的品質跟這些沒有絕對的關係吧只要注重良好的管理就算是文盲流氓也可以表現得比教授強這種不需要預設立場只要健全管理系統即可否則你防的了一代防的了二代?龍就一定生龍?
異鄉苦工 wrote:住的品質跟這些沒有絕...(恕刪) 這雖然不是一定的事情,但是絕大部分健全的管理系統來自於1."管理費" 沒錢要想有好的管理根本是空談2."住戶的同質性" 住戶本身對生活品質的要求如果沒有一樣的共識(明白來說就是花錢的共識)社區的管理跟水準一定很糟糕我當然相信只要有錢,建立起良好的管理,公共住宅一樣能很好但是如果你看過今天政府所公布的入住條件,就可以預估未來入住住戶的長相更何況這些住宅根本不是屬於他們個人資產,要他們花錢投資在社區品質上會相當困難覺得對我說的有疑問的可以去參考香港的公宅,德國的社會住宅大多數住在那邊的人都是生活僅能基本的溫飽而已,根本對居住的品質不會有太多要求然後管理人員費用,電費,設備更新費用不斷的節省,過不了20年整個社區就像鬼屋,貧民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