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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同事問, 要報拆1樓違建(新增照片)

TAI DESIGN wrote:
一開始就想錯了
違建解讀的方式有二種

一.違建=違反政府建築管理的規範-----政府


二.佔用他人持份空間的使用權益-------各人

一樓空地應該是屬於共同持分的公設

一樓想要收錢就直接告竊佔.告贏了

一樓就必須即拆.沒有所謂的列管或緩拆...(恕刪)


樓主應該改聽大大的...直接以一樓侵占其他住戶的權益提出告訴

接下來應該換那個欺負你們老實的投資客頭痛了

如果是這樣...樓主們不需要加蓋了

也不需要想說先告知投資客,說你們要提告,然後逼他讓步來加蓋(也就是樓主的鄰居們不用想貪的那部份了)

先告知投資客說你們打算要提告的結果...相同戲碼還會在上演

先推拖->在不知不覺中偷偷賣出->下一個不知內情的投資客在進來接->發現不對再推拖->一直重複的結果是一樓也沒拆,樓上一樣沒法蓋
~ 韜光養晦、光芒內斂、充實自我 ~

bv6gj wrote:
幫同事問的問題.

...(恕刪)


= =

ankaszu wrote:
樓主應該改聽大大的....(恕刪)


同意+1

之前也有相關的案例是頂樓違建出租,新屋主接手後其他樓層屋主要求平分利益,因為是舊違建可以不拆,但是佔用共同持分就是損害其他人的利益,最後是判新屋主要給其他樓層屋主出租獲利的一部分
哎...一個染缸...竟然大家想一起貪.
沒有人尊重環境與社會公平原則..難怪台灣人素質,三,四十年來沒什麼太大進步.
如果每個人都像那些住戶那樣,社會不知道亂成什麼樣,還會產生隱藏的暴力衝突.
華人是該被瞧不起.

要拆,應該是做夢吧. 我以前就報拆過,他們會積極的回答你,去檢查,答應你會拆,可是你等20年,他們也不會拆,因為他們會告訴你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就是要回辦公室玩開心農場.

我以前報拆一個一樓新違建. 建管局積極的回覆我,並派人兩度來查看,並承諾儘快拆除. 我還報了兩次,隔一年. 十幾年過去了,仍然一點都沒有動. 也沒有人因此負責,那些建管局的沒用主管,依舊在辦公室打麻將. 台灣機關投訴專線一堆,八成都沒什麼用的,騙人的官僚而已,假的民主(無法維護自己權利的民主就是假民主). 除非你家是有力人士........ 台灣感覺民主,感覺你有權利要求政府. 事實上,台灣政府是國際著名的官僚,能貪的,大家搶著貪,能拖的,每個人都儘量躲責任,一個沒有執行力與公權力的政府.

沒有理想.
同事補充了一些資料.

已update在頁首.








try0972 wrote:
你放心
只要是新建的,一定是馬上拆!!!
,...(恕刪)


+1

我們"新鄰居"活生生的例子
人還沒來就想把4+5改成成一堆小套房出租,也不跟左鄰右舍打聲招呼
快蓋好了,當然被報拆

縣府人員來了,屋主還很不爽,問說那其他住戶都違建啊,我也要去檢舉
縣府人員心平氣和的跟他說,如果你去檢舉,還是我處理。你的是新的,要立即拆
其他住戶是四十年的老違建,也沒有立即危險,緩拆

聽同事說2樓阿姨已經去要空照圖了.

後續進展再update.

剛才 同事打給我, 說 2~4樓 和 1樓投資客談判破局, 準備要4戶連署去舉報違建了.









推 推 推 推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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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6gj wrote:
剛才 同事打給我,...(恕刪)

有趣

請教樓主
後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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