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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與前屋主之間的紛爭 (牽扯到建商)

大火快炒 wrote:
不過還好.賣家有強調.門前一樓可以專屬使用! 這個 部分是可以請求.扣減價金的! !因為他明明知道.有官司無法正常使用!...........再拿這錢與建商上和解.....只是錢多少的 問題而已!!!..


重點是可以拿回多少錢 !!

前屋主看起來, 不像是會認帳的樣子, 官司就算贏了, 要錢的部份還要另外處理, 好消息是起碼還知道前屋主住哪裡, 名下還有一間房子, 所以手腳要快一點, 以免前屋主將房子改掛他人, 倒時候擺爛, 雙手一攤, 說 : 沒錢 !! 那就累了, 所以要先確認前屋主的資產, 像是戶頭, 名下不動產等等, 然後申請凍結, 官司贏了, 律師費與賠償金, 才拿得到手, 這點是很重要的 !!

樓主應該盡快找律師討論, 時間越久, 搜證越不利, 也讓前屋主有更多時間逃避他應負起的責任 !!

律師雖然是穩賺的, 重點是賺誰的錢, 勝訴的一方, 律師費我記得是能夠向敗訴一方要的, 但很多情況是敗訴一方擺爛, 官司勝了, 照樣拿不回來, 所以一般還是會先查一查被告方的財產位置 !!

以目前文件來看, 有需要的話, 甚至可以去警局報案, 控告對方惡意詐欺, 不過這還是要找律師討論, 他們經驗會給樓主比較正確的建議

我是認為樓主勝訴機會頗大, 因為白底黑字都有前屋主簽名, 不動產經紀人也簽名見證, 前屋主其實有點像是明知理虧卻在那裡瘋狗亂咬, 對付瘋狗最好方式就是棒棍伺候, 如果證據能提出公訴罪, 先存證給他, 並限期要對方主動來談, 否則報警請公權力介入, 同時再以其它方式在民事上進行訴訟, 通常這類型的被告大多害怕公權力, 施壓效果也不賴, 樓主參考參考, 但不管怎樣, 要先找律師討論最佳方式 !!

另外, 建議將仲介與賣方的事情分開處理, 一件事歸一件事, 盡量讓事情單純化, 不需要一次就要討回來, 這樣子會複雜化, 時間也會拖久, 明確事證易討回的部份, 先要回, 拿回一分, 少一分損失 !!

如果覺得只是那一塊空地爭議, 而你們也覺得當初買價就算不納入空地爭議也合理的話, 息事寧人也是不賴的事情, 畢竟建商與前屋主的爭議是在公用空地使用權上, 與你們現在所有權並不相關, 未來賣屋出售, 將外面那塊空地切開處理, 影響只在於門口景觀

至於社區管理與前屋主檢舉事宜, 這又是另一回事, 切忌讓情緒糾葛讓事情都纏在一起, 這樣對你們利益沒有正向幫助的 !!

律師詢問的價格, 普通的約4000千/時 上下, 好的與普通的落差頗大, 就看你們要討回的利益有多大, 有些律師瞭解後, 或許不是依時間計算, 而是以整體利益的某比例來做為傭金計算, 但你們的狀況看起來, 花個1萬塊, 我想應該還是挺划算的 !!
我遇到過, 告贏但被告擺爛的情況, 最後被告連人都找不到, 討都不知道要向誰討, 所以要確定要進行, 這部份要先問律師程序上, 能否用一些手段凍結對方財產, 這未嘗不是一種逼迫對方出面處理的方式之一

其實還有其他方式, 但走正路比較安妥些, 聽起來利益大概百來萬, 或許可以先思考自己到底花這樣子的價格買這樣子沒有空地的房子, 到底划不划算, 不然乾脆賣一賣, 只要不將外面空地使用權納入到物件範圍內, 這樣子物件就單純了, 至於雜物放在那裡的原因, 那就要看你們要透露多少了, 畢竟那是前屋主, 社區與建商三者之間的問題, 要怎樣解釋就看你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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