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附近的行情 仲介一定拿你的價格 跟所有要買房子的人說 你看...有人用這價格成交....
你不止害到你自己....也讓附近所有屋主自我感覺更良好....害其他想買房子的人更沒房子買
都不知道線在地年輕人在想什麼 買一間幾百萬的房子當逛夜市一樣
基本上 如果願意花時間跟力氣跑申訴 應該都可以退的回來... 不過要鐵下心來跟他談就是了
這種問題層出不窮, 如果你上消基會的網站看不動產糾紛, 基乎每個月都有人發生類似的事情
被仲介誘導之下簽下斡旋, 訂金, 然後他會在很短的時間恭喜你說你買到房子了 因為基本上你買貴了..
所以速度會很快 迅雷不及掩耳, 讓你措手不及連審閱的機會都沒有,
因為通常消費者如果回家看清楚合約 想清楚 做好功課, 仲介根本沒機會騙到你.. 所以他才會急著演戲要你下斡旋
總之在三天還是五天的審閱期之內先去跟他說你後悔了, 審閱期內後悔不用任何理由,
也不用跟他說你覺得買貴了之類的 因為這種事情之後上法院 法院反而有可能認為你理虧...
所以就說 審閱期內 媽媽看了物件覺得風水方位 還是之類的有缺點 所以想取消...
"記得錄音!!!!!" 之後如果真的有機會談 或是 上法院 至少有證據...
總之動作要快 黃金審閱期的這幾天內提出不要買的要求 如果他馬上跟你說不行 請明天馬上去寫存證信函!
審閱期內用限時掛號寄出給 你當地的消保官, 跟你所簽約的仲介... 如果是直營店, 順便寄給他們總公司...
加油吧!!
Hey, what's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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