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店--小店員 wrote:對方今天再次看房,我告述他要和會講中文的人談,結果--其中一人竟然會說流利的國語,所以前幾次是“扮豬吃老虎啊”。 1. 具備良好守法觀念的外國人, 是不會騙人的 !!2. 他們之一的女友, 提到所謂外國人很重隱私權, 代表他們其實是有相當程度是瞭解台灣文化, 就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3. 事實上, 許多先進國家的法律是比較保障租客, 所以房東為了避免房子收不回來, 對有意來承租的租客, 甚至要求他們提供一定的信用證明, 像是銀行存款證明, 原國籍良民證等記錄, 更不要講是身份證明文件 !!4. 可見得對方來意不是很單純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