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wei01 wrote:
突然想到 這樣是住戶賺到了
因為原本要被記入公設的公園變成是政府的
所以公設降低了 住戶多賺了一個公園
這樣說不知道正不正確?
完全錯誤!
沒有建築遮蔽的開放空間根本就不是公設,公設的攤提主要是在各層樓的梯廳、大廳、室內泳池及其它室內公設....所以結論跟你的推想完全相反!
也就是台北人的問題在於建商(及投資客)把捐出去的公園也誤導成"私人空間"在賣,才會賣出3x這種高價,不然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普通陽春建案炒到這樣的賣價可一點都不便宜。
扣掉那個隨時都不保的捐地公園後,你將發現台北人的"中庭"真是陽春到擺明了"偷工減料"的程度,這樣地點的建案可以賣3x還說"便宜",不知道新店在地人是不是被洗腦洗過頭了,以致於要求的標準太低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