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才知道一種狀況,就是以前的老公寓,只要是臨馬路及市場的埼林地,就有人去圍,把人家的地,當成自己的,給人家收租金或保護費,再去養地方的縣市議員圍事或干里長之類,手下養一些小囉囉!! 選舉時就是大椿腳!!這種事,政府都沒有在管了!! 都幾十年了!! 去舉發,一點用都沒有!! 官官相互!! 就會發生今天,這種情況,這就是地方的黑暗面,會有那種里長,一點也都不意外,因為這就是地方的文化。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