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哥cdy wrote:個人有仇必報,只是...(恕刪) 這不是有不有仇,必不必報的問題而是bug太多~邏輯問題這樣說好了,就說工作跟生活分開這點..那如果泰瑞老闆還是要買屋在板橋,那是不是在板橋的店跟公司都要收起來?或是大費周章的把事業遷走要不這樣做..那還不是只能買遠一些或別的區域~^^那他說半天回板橋是要回什麼意思的?要有個說法至少不要矛盾跟漏洞一堆啊這不給人家笑話才怪呢
jojoyaro wrote:這不是有不有仇,必...(恕刪) 這個我現在比較理解做中小企業老闆的想法了如果資金有去處,可以去賺錢滾錢,如果是我現在應該也不會拿去買房子除非我資金有多出來,才會拿去買房子租人買房子至少也要三千萬吧如果我現在有三千萬在手上,呼呼呼,生意就可以大手大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