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哥cdy wrote:
B大我覺得在這談社會住宅有變相的幫勝開大地廣告效果,另開版討論吧
東哥所言甚是
跟不懂法的人講很累
這兩天正好在忙
過兩天再開版
B-2 wrote:
如果這都更招標原本就沒社會住宅
要加進入契約很容易
因為符合採購法第6條公共利益
如果是要剃除
不是多次流標就可以隨便當理由剃除
B-2 wrote:
大陳義胞區按規劃比例大概6000餘戶
【嚇死寶寶了!】
最小的單元2是『勝開大地』703戶
其餘單元要開發社會住宅…
其餘單元要開發社會住宅…
其餘單元要開發社會住宅…
【單元1、3、4已招商,大概將近3000戶左右】
【單元5、6、7已委商辦理規劃評估中估約2400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