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仁 wrote:
我看了一年多的房去年(恕刪)
買房,先”求有“再求好。沒法過生活,強求也求不來。現在的年輕人真的很辛苦,收入永遠不夠付帳單,更別說要買房,供養父母了。以前要結婚時,父親要求我們一定要買個房子才讓我們結婚(自己付),中間遇到SARS,遇到Lehman Brothers,遇到颱風淹水,房價也是起起伏伏,但當小孩陸續出生漸漸大了,賣掉這個房子也變成了我們換屋的錢。誰知道當初因父親堅持我們買的房子可以在這時候幫助我們。如果沒有買第一間房子,近乎而立之年的我們也買不起台北市的房子.就像黃金也回不去以前一克1100台幣的時候了。有能力就買沒能力就顧生活,決定是自己做的,不要埋怨任何人。房貸怕付不出,就只能看短短幾年。付的出,看的是20年甚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