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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房仲賺很大

diplomatliu wrote:
如果法律都規定6%(...(恕刪)



既然你有賣過飲料
一定比我更了解
其實你飲料成本(材料店租人力空閒時間等等)也都轉嫁給消費者
只是飲料店一年有幾萬個客戶給你轉嫁成本
房仲一年只有2-3個給你轉嫁
只是飲料多20元你沒感覺
房屋多20萬你有感覺
其實本質都一樣

這種成本學我也只是基本觀念
我只能提出我的想法

你認為轉嫁成本這樣不合理
我無法改變你的觀念
只希望有機會能喝到你不含轉嫁成本的飲料

這是政府公定的仲介%數.....
如介意的話~不訪自己自買自售!
且成交的%數中...也要給公司分...~不全由仲介私人獨賺~
(01)
首先回覆仲介業很辛苦,一天上班14小時,假日還不能休假,所以賺的多是應該的!!
其實這點我不太能認同,不能認同的是哪個行業不辛苦......
我常發文說過,小弟我之前從事過營造業,每天早上七點到工地(有時候需要兩三點就要到)
每天晚上八九點下班(有時候需要到凌晨兩三點),甚至有時候需要兩三天連續上班,
請問房仲業有這樣嘛!?帶客人看屋到凌晨,還是有客人凌晨開始看屋的!!?
假日,台灣的營造業有假日嘛!!?都是看日曆天算工期的!!
其實其他行業也是一樣,都有辛苦所在的地方,
不能以一天14小時,沒有假日,來掩蓋高%數抽成的問題!!
(02)
高%數抽成,不能以成交數量來掩蓋,
有賣得好的仲介,也有賣的差的仲介
有賣得好的便當,也有賣的差的便當
難道賣的差的便當就可以要求,我要賺多少錢嘛!!?所以便當要賣高一點!!
正常來講,應該是為啥我便當賣的差,應該是哪邊要改進才對吧!!
賣的差就代表專業度不夠,或者不夠努力,才會造成,不能這樣算!!
老實說%數抽成真的有點高了!!
我覺得應該訂定像所得稅法類似的計費公式,
多少成交價格以內,多少%
達多少金額,再以多少%計算,
不僅能夠避免大家對房仲為了%數金額拉高價格的疑慮
也能提供政府實質交易的金額,依照金額抽稅
還有也能鼓勵房仲業者以成交數量為奮鬥目標,而不是成交金額為奮鬥目標
不要小看這小小的差距喔,這長久下來也能引導市場進入正常機制,
而且,台灣才兩千多萬人,土地也才多少,真的有必要這麼多房仲業嘛!?
依照如此方法,應該也能淘汰掉一些不良的房仲業者,
(小弟我曾經賣過永和的住家,真的有不肖房仲業者,我不在家,每天騷擾我的母親,^@#H#^QW)
(某大品牌的,兩家哩)
=========================================================================
說到這裡,才又想到前陣子的新聞很好笑,
有些民眾主張實價登記,有些民眾不主張實價登記(交易價格實報)
主張的民眾:基本上都是要被政府收購的
不主張的民眾:基本上都是要賣房的
哀!!人心就是這樣的貪婪!!

dreamsaint wrote:
(01)首先回覆仲介...(恕刪)


推~~你說得很對~

我的想法就是~~在房價不斷墊高的過程中..難道房仲可以大聲說自己沒責任嗎?
這是政府法規的問題~但也是部分不肖房仲業者與金主合作炒作的結果~
請問~各位房仲大哥大姊~~誰能說自己在房價追高的今日~沒有一點責任呢?
我只是幫小民求教求解罷了~
房仲業者很多也是買不起房子的小民~但為了自己的飯碗~房子賣得越貴~利潤才會越高~口袋也才會越麥克..
所以~只盼~改革趴數制度~往更合理方向修正~如此也可以保障從事房仲業的甘苦人~
diplomatliu wrote:
我的想法就是~~在房價不斷墊高的過程中..難道房仲可以大聲說自己沒責任嗎?
這是政府法規的問題~但也是部分不肖房仲業者與金主合作炒作的結果~
請問~各位房仲大哥大姊~~誰能說自己在房價追高的今日~沒有一點責任呢?

有種想轉移本篇焦點的感覺了...

diplomatliu wrote:
房仲業者很多也是買不起房子的小民~但為了自己的飯碗~房子賣得越貴~利潤才會越高~口袋也才會越麥克..
所以~只盼~改革趴數制度~往更合理方向修正~如此也可以保障從事房仲業的甘苦人~

請教您的合理做法是怎樣呢? 趴數制度? 政府有規定"必須"收多少嗎?
vayacondios wrote:
這點倒是不否認~現在...(恕刪)

仲介業泡沫化還要配合房價走勢和景氣
各國債務問題陸續引爆
明年可能不樂觀
現在買房子可能會買在高點
等到房價跌下來
成交量一定會下降
業務為了業績為了生活
多少會降價吸引客戶吧
以上 我猜的

johnnyw0719 wrote:
有種想轉移本篇焦點的...(恕刪)


是阿...給人有種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感覺....
畢竟陪客戶議價議到2.3點的認真專員都有!甚至不惜犧牲賠本貼錢賣都有!

真的是為了賣錢而就這樣說吧!
有心為你做服務的會很心疼你的想法吧了...

房仲裡面有會賺的,也不會賺的
若大家有閒情逸致不妨去把全部房仲的薪資平均起來,看看年薪或月薪是多少
有多少呢我是不知道,但我想絕不是大家所想的6%那麼多,甚至有1%就偷笑了
更何況,現在房仲還可以拿到6%的比例有多少?

不要一想到幾千萬的6%有個幾百萬,就以為"整個房仲業"都拿這個價
我想大概100個裡面才出1個
其它99個底薪說不定還沒有一個領死薪水的上班族來的多
怎不見有人發文標題"原來不會賺的那99個房仲賺很少"
而特意把少數會賺的拿出來批,說他們賺很大

有的人辛辛苦苦帶看幾時間幾百間,沒有成交一間,獎金0,他活該?
是啊有的人說能力不足要怪誰?那能力足夠的又去批人家會賺,這樣對?
誰不辛苦,一個在7-11上班的店員他不辛苦?他薪水有你多?你要不要也有正義感分他一點?
這自由市場機制,你賺不了別人的錢,只有乾瞪眼兒的份

的確,是不反對他們賺很大
但房仲可沒拿著槍押著你透過他們買賣
立法委員也賺很大啊~你怎不去批?
陳漢典也賺很大啊~你怎不去批?
醫生也賺很大啊~你也不去批?你知道我們花個150掛號而已,後面健保局要給醫生多少?
您要有實力,真可以樣樣自己來,這6%讓您省下來了,省很大啊!

今天政府呢要規定房屋買賣一定要透過仲介,又規定要給仲介抽幾%
然後又規定只有幾個皇親國戚的才能當仲介
那你來批說仲介賺很大,同意,跟你一起披!
但現在似乎也沒有這樣吧?
政府也沒規定買賣一定要透過仲介的,是吧
政策是這樣,也沒規定你不能去當仲介,隨時歡迎你去賺很大!

房價是不是仲介炒出來的,這點我不評論
房價會到現在高點是有很多環境因素堆積而成
包括仲介,包括你我都有責任
我沒有要模糊焦點阿~
房仲業還是賺很大阿~
歡迎繼續批判阿~
繼續吐苦水~讓大家知道一下真相~這樣大家買賣的時候才知道如何跟仲介談趴數~感謝
另外~~房價墊高~並非你我都有責任~
有炒房的才有責任~~我們還沒買賣的~~還在觀望的~何責任之有...
~~買不起房子的小民何責任之有~怪政府也怪市場機制不是嗎?
那麼市場機制如何產生的?市場價格是如被訂出來的?
屋主說我要賣1000萬~房仲說~你這間我幫你談到1300萬賣出~讓我抽6趴~~
然後再跟買方說這間屋子要賣1400萬~最後成交價說不定還超過1200萬
於是乎~房價墊高了~~
不是嗎?
請問房仲大哥大姊..可否批露買賣定價的過程~讓我這個沒讀幾年書~駑鈍平庸之才長長見識~
也好導正我過於偏頗的想法~


diplomatliu wrote:
屋主說我要賣1000萬~房仲說~你這間我幫你談到1300萬賣出~讓我抽6趴~~
然後再跟買方說這間屋子要賣1400萬~最後成交價說不定還超過1200萬
於是乎~房價墊高了~~

不是嗎?
請問房仲大哥大姊..可否批露買賣定價的過程~讓我這個沒讀幾年書~駑鈍平庸之才長長見識~
也好導正我過於偏頗的想法~

看完這段話...果然偏頗...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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