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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國家交響樂住戶討論區

請問有平面車位在出租嗎?月租不知多少?


jet2077 wrote:
sorry!sorr...(恕刪)

doc42326 wrote:
您好 我是新住戶,...(恕刪)



你買多大 多少錢阿 有車位嗎 最近再看
不要花錢買交響樂的房子,考慮都不要。
管委會一再地更換物業公司,後來找了一間物業撐到現在,但是這家公司名字一換再換,人倒是沒變過。
興富發用所謂製震的工法告訴管委會,說製震樓板較薄,而且你在家裡聽到的噪音不見得是你正上方的住戶,可能是隔壁樓上,甚至是隔了好幾戶的樓上發出的噪音。於是乎,物業管理也不太重視這問題,不斷地告訴每個住戶,噪音問題每一棟都層出不窮,要大家明白他們的難處,事實上,就算真的知道是哪一戶發出的聲音,這個物管基本上也不會認真採取行動。(素質真的很差)
樓上洗澡用水的聲音大到一個很誇張,其他如小孩跑跳(凌晨12點),甚至有鄰居半夜回家開始打掃,凌晨四五點擾人清夢這種事,物業公司一概都是回答,不清楚是哪一戶,所以不便打擾。
管委會感覺也不夠強勢去要求物管處理類似的噪音問題,只要問過的人無一不抱怨這個社區的隔音還有人的素質。

其他如煙味問題,因為管線是一根到底,所以如果廁所門不小心打開,隨時都有被煙毒害的可能。
之前還有住戶一直把整包垃圾放在電梯內,物管也是花了好久才解決這個問題。(明明就有攝影機可以直接公佈畫面樓層)
夏天游泳池的漂白水味重到一樓電梯門一開就能夠聞得到。
感覺上就是一切以省錢為目的的一個社區,換來的居住品質卻是這麼差。

所以,真的不要浪費辛苦存下的錢。
不建議這個社區,管委會制定新規定要管理汽機車位,然後開始每個月「另外收清潔費」,每個月都有繳管理費的房屋所有權人,卻因目前沒有使用房屋,不能領取每戶配額的一個機車位。每個月都有繳管理費還不能使用,讓人覺得是個很會想辦法賺錢的管委會。另外戶數太多,管委會也無法改善戶與戶的問題。
此社區管委會預計明年2-3月收取機車清潔費NTD 100/月 (每戶第一台免清潔費) 第二台開始收取清潔費, 但物業公司每天來上班的人員(ex: 會計之類的) 非此社區住戶,機車也是停社區內的機車格, 卻不用收取清潔費, 社區這樣規劃收費標準, 有些人就是享受特權, 佔用住戶停車權益, 非常不合理
樓上的版主感覺滿腹委屈真是辛苦了

我自己搬到社區也住了5年,針對停機車問題其實很希望管委會固定位置且收費,而且管委會制定辦法住戶大會投票才知道會不會通過,因為目前規劃再2樓的停車場有很多報廢車,而且有些老車會漏機油,腳踏車亂停,固定位置且收費以後才有能力保養且維修也比較容易做到規範,而且機車位問題是去年住戶大會討論出來的,有些住戶說已經有繳管理費了,說真的快400戶的社區公共空間加上人事成本,一坪管理費也沒收多少是需要使用者付費,汐止很多社區應該也都有收費,甚至社區根本沒規劃我們應該感恩管委會至少有在動,管理團隊如果也希望收費其時可以提出討論,我相信住戶也不希望有人有特權

住戶大部分都是很有能力在台北市工作每天辛苦通勤早出晚歸,我相信上面提的應該都是個案,交響樂是不錯的社區很希望有理想的住戶一起參加管理團隊跟積極參與住戶大會


Chumi19990919 wrote:
但物業公司每天來上班的人員(ex: 會計之類的) 非此社區住戶,機車也是停社區內的機車格, 卻不用收取清潔費, 社區這樣規劃收費標準, 有些人就是享受特權, 佔用住戶停車權益, 非常不合理..(恕刪)


提供停車格給來上班的人 這個滿合理的呀。


五個小孩欺負一個大人 wrote:
提供停車格給來上班...(恕刪)


住戶在繳納管理費的情況下, 每戶可以使用一格機車停車位, 使用第二個機車位需每個月繳納清潔費NTD100, 應該是使用者付費的用意
我同意提供機車停車格給來上班的人使用是合理的, 但是住戶是在支付管理費跟清潔費原則下, 才能使用機車停車格, 那保留停車格給來上班的物業人員, 是否物業人員也該繳納每個月的清潔費更為合理?
2009 年即已入住交響樂, 算是老住戶 ^^

關於機車停車位, 每戶有一格免費, 但像我們這種沒有機車的人, 當然就不需要用到機車位, 交響樂有 380 戶 (大概記得 ), 若 1% 住戶沒有機車 ( 實際上應該更多吧 ), 那最少也有 4 個停車位可提供給辛苦的工作人員使用. 難道我們也要說這樣不公平, 管委會應該向我們沒使用到免費停車格的住戶, 租這些機車停車格嗎 ? 每戶已有一個免費機車停車格, 第二個以上付費, 公平的很 ..

個人住過新台五路上的國泰環翠 & 潤泰, 交響樂管理費 50/坪 真的是很低的 ( 甚至可能是汐止同屋齡大樓最低的 ). 以這樣的管理費, 目前的管理水準個人覺得可接受. 社區屋齡逐年增加, 慢慢就會有大筆費用, 如電梯更換, 維修等事項. 我相信管理費勢必有增加的可能 - 到時候一定又有很多住戶堅決反對 - 因為他們: 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

ps: 我不是管委會人員, 只是住在交響樂, 又很喜歡交響樂的老住戶, 有時忍不住上來冒個泡 .. ^^

Chumi19990919 wrote:
住戶在繳納管理費的...(恕刪)


我不住這個社區 但對這個社區的印象很好。

沒資格批評該社區的做法。但如果我社區是這種做法,我是接受的。
因為給這些工作人員方便也能讓他們多盡分心力在社區相關事務發展。

真的受不了的話 住透天厝或傳統老公寓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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