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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洲合宜住宅討論區 (7/9 更新 各區模型照片 . 也歡迎大家一起關心浮洲一切議題)


juser98 wrote: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一堆人回文的內容感覺就像是來逛7-11一樣,走馬看花、隨意放話

連"退場機制"都出來了

沒看仔細還以為自己跑錯版了...

他們的標準可能是繳不出貸款或是工程期款,由建商繼續付
等成屋交屋後,建商再出一筆錢幫他們裝潢,然後附帶BMW328I一輛
再附上5年的大小保養+稅金,這樣才配得上合宜住宅
很多人都搞錯了
合宜住宅本來就沒有多便宜
(就只是板橋門牌,差不多樹林的價位,我覺得就比大觀路三段那浮洲橋過去的假板橋好一點)
而且資格審查
第一類 年收入158萬
你覺得一個家庭收入有到百萬算窮還是清寒嗎
如果一年收入有百萬 花一半存一半
一年也可存50萬以上
超過100萬的 還可以存更多

如果有打算買房子的人會手邊一點存款都沒有嗎?

很多人是老早存了快10年甚至10年以上 就打算這次出手

年收入158萬以下的家庭
存款破300萬的
我想比申請合宜第一類資格的人還要多很多倍

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
房子本來就不是給0存款或沒有儲蓄習慣的人買的

另外有些人雖然符合第一類資格
但其實還有個富爸爸撐腰
3成頭期款根本不用自己付

聽過看過太多例子
長輩幫小孩買房
頭款都幫小孩付(約300-500萬)
然後尾款讓小孩付(約400-600萬)
銀行每個月都會扣房貸的錢
這樣小孩就不會亂花錢
買名牌包 高檔手機 相機 筆店 吃大餐 看電影
在很多長輩眼裡都是浪費

sam-tseng wrote:
越看越灰心...光簽...(恕刪)


深有同感,合宜確實只是為了馬英九選票所建構出的打房方案.並非政府真正要為人民做事.

arenas125 wrote:
小弟剛剛才上網看到~有點訝異~交屋前要拿出總價的30%,以800萬來說,要240萬,扣掉簽約金40萬,工期抓36個月,完工前要每個月拿出200/36=5萬5仟多,我想如果我每個月拿的出5萬多的閒錢,或許應該不會符合第一類的申請條件吧(158萬以下),小弟住桃園,是不是應有更多選擇呢?不知道有多少大大跟我有同樣想法,這樣的政策~到底合宜了那些人,真的很好奇!!!!
~...(恕刪)


簽約金40+10萬是簽約時交的..
還有一筆叫開工款..

我猜十月就會收...
我想應該也會不少錢才對...

除非日勝生彿心來著...

如果之前的網友沒說錯
日勝生的財報寫101年度需有18%的收入
所以用27坪+車位的均價 755 + 138 = 893
893 * 18% = 160
160 - 50 = 110
所以開工款 + 3期的 工程款應該還是介於 110間

建議28日時好好看清楚..
不然付得起簽約金..
結果開工款付不出來..
那更慘...


juser98 wrote:
屆時如果貸款繳不出來營建署85%價回收
以上最新公告有寫(恕刪)


不好意思,可以請教您在哪看到的這個公告
我沒有找到說

如果真的是85折回收
那似乎很賺

我來假設一下
買小三房755萬房型
30%頭期款 = 226萬 (前三年繳清)
70%貸款 = 529萬 (貸20年,每月約2.5萬)
如果買了後住5年繳不出貸款,營建署85折回收
這樣我們總共付出 226萬+(2.5[每月貸款] X 60[5年共60個月]) = 376 萬
而營建署85折價回收(市價或是已繳金額,應該是已繳金額吧,用市價可能更賺?!)
376萬 X 0.85折 = 319.6萬 (可以拿回約320萬)

376萬 - 320萬 = 56萬,這是我們損失的錢
但是我們住了5年,把56萬換算成租金
56萬 / 60個月 = 9000元?!
意思是這5年我們每個月只花了9000元就住到了新成屋?!
(我沒有計算稅跟裝潢,因為還不知道,不過就算加入,算法也不會變)
有沒有這麼好康?!
還是我哪裡有算錯?
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咧..政府有這麼笨嗎..=.="
~~安室奈美惠魂~~
毛毛小熊掌 wrote:
不好意思,可以請教您在哪看到的這個公告
我沒有找到說

...(恕刪)


可以參考公告中的
預告登記同意書範本
內容有寫
http://www.perfectlife.com.tw/9-3-3.html


不過..還是要在提醒..
一般預售屋都有一筆叫開工款

以日勝的財表..今年認列18%的收入
所以27坪..今年至少要交 18%
所以28日一定要好好看看..

還有 公式妳算錯了

以27坪+車位 約 893
893 * 15%=134
約損失134萬

不含交屋款及裝潢+已付利息+每年度的房屋及地價稅

小巫先生 wrote:
你買台車貸款繳不出來...(恕刪)



這樣說並不合理

車子貸款繳不出來,至少你已經開過,而且還能在自由市場流通販賣

樓上人家疑問應該是

40萬繳出之後只是一個資格

萬一到開工前繳不出來其他款項,那這筆40萬該如何處理?

又開工後完工前這三年繳不出款項又該如何處理?

換成平常購屋都還能自由交易,大不了我住不起賣給別人錢拿回來總可以

但是這是特殊案例有不得販售的規範




毛毛小熊掌 wrote:
不好意思,可以請教您在哪看到的這個公告
我沒有找到說

如果真的是85折回收
那似乎很賺

我來假設一下
買小三房755萬房型
30%頭期款 = 226萬 (前三年繳清)
70%貸款 = 529萬 (貸20年,每月約2.5萬)
如果買了後住5年繳不出貸款,營建署85折回收
這樣我們總共付出 226萬+(2.5[每月貸款] X 60[5年共60個月]) = 376 萬
而營建署85折價回收(市價或是已繳金額,應該是已繳金額吧,用市價可能更賺?!)
376萬 X 0.85折 = 319.6萬 (可以拿回約320萬)

376萬 - 320萬 = 56萬,這是我們損失的錢
但是我們住了5年,把56萬換算成租金
56萬 / 60個月 = 9000元?!
意思是這5年我們每個月只花了9000元就住到了新成屋?!
(我沒有計算稅跟裝潢,因為還不知道,不過就算加入,算法也不會變)
有沒有這麼好康?!
還是我哪裡有算錯?
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咧..政府有這麼笨嗎..=.=".(恕刪)


算法真的很怪,而且原則上折價回收,錢並不會進你口袋,應該有多也是近銀行口袋吧.
moacetyl wrote:
這樣說並不合理車子貸...(恕刪)


公告有寫
http://www.perfectlife.com.tw/9-3-3.html


85%價賣回營建署
所以40萬哦..應該是領不回來...


chtws wrote:
公告有寫http:/...(恕刪)


感謝您,我看到公告了

40萬是簽約金,之後不是可以抵房價喔?
另外小弟沒有打算買車位
所以用755的價格去算..

公告上條文是
不得出售、出典、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如有違反前述事項,願以本人像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購房地原價85%之價格,移轉予請求權人中華民國。

也就是說違反上面列舉的行為,就要以85折賣給營建署
但是好像沒有說到付不出錢?
所以付不出錢就是法拍?

jake650225 wrote:
算法真的很怪,而且原...(恕刪)


確實是有點怪,但我可能有盲點
所以請大家幫我看看我哪邊沒想到
錢是一定不會多
但是算下來似乎比去外面租還便宜?
這點我很懷疑
~~安室奈美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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