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0711tw wrote:感謝a2191gay...(恕刪) 不要上了代銷的當4/30前解約算已購戶違約, 建商可以不用賠償4/30後解約算建商違約, 建商理應賠償建商應該說明為何陳情可以導致使照下不來, 如果是建商自身的問題導致陳情, 為何可以不用賠償?
賠償有兩種一個是1/31日後到取得使照前的按日賠償, 一個是1/31日後過三個月還不能取得使照的解約賠償(15%)建商要求在4/30前提出解約, 是因為照合約他不用賠你15%, 你反而還要付建商違約金(看起來建商已放棄此權利)但若在5月後提出解約, 我的見解是你不但也可以解約拿回已付款, 照合約還可以索取總價15%的建商賠償, 若建商不賠就上法院看法官是否認定陳情可以構成使照下不來的理由當然不解約的話, 1/31日後到取得使照前的按日賠償還是拿得到的, 不過應該沒多少錢以上只是我對合約的見解, 有錯請指正
建商延遲交屋 要原價買回: 這不是新聞播的中和的案子? 怎會變成和康慕夏的case了?我都沒收到代銷的通知, 也不知交屋日, 但我看 591售屋網, 和康慕夏已經用中古屋在銷售了, 明明我都還沒住進去?現在到底麼情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