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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淡水合康慕夏...感謝_急

現在開始收集資料準備捍衛自已權利吧,不論是合約、廣告單或是當初有拍pt或文案趕快翻出來,也可以互相串連一下已購戶來發聲。
合約看來,交屋似乎可因陳情罷工延遲交屋,但取得建照時間似乎要依合約訂定期限,不然要付罰金及可要求解約賠嘗,不知這樣的解釋對嗎?,我覺得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建商折價原先解約的罰金,皆大歡喜

win0711tw wrote:
感謝a2191gay...(恕刪)


不要上了代銷的當

4/30前解約算已購戶違約, 建商可以不用賠償

4/30後解約算建商違約, 建商理應賠償

建商應該說明為何陳情可以導致使照下不來, 如果是建商自身的問題導致陳情, 為何可以不用賠償?
不要想太多 就是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看起來是有兩種選擇

選擇一
四月底前解除合約,拿回已繳價款但沒有額外賠償

選擇二
仍然保留買方權利,但不知何時能交屋,且賠償金不一定拿的到

就看自身狀況來決定選哪一種了...
賠償有兩種

一個是1/31日後到取得使照前的按日賠償, 一個是1/31日後過三個月還不能取得使照的解約賠償(15%)

建商要求在4/30前提出解約, 是因為照合約他不用賠你15%, 你反而還要付建商違約金(看起來建商已放棄此權利)

但若在5月後提出解約, 我的見解是你不但也可以解約拿回已付款, 照合約還可以索取總價15%的建商賠償, 若建商不賠就上法院看法官是否認定陳情可以構成使照下不來的理由

當然不解約的話, 1/31日後到取得使照前的按日賠償還是拿得到的, 不過應該沒多少錢

以上只是我對合約的見解, 有錯請指正
undefined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第二十五條 相關契約及附件 已規定建物和土地違約是一起違約的,並沒有分開,想問的是有人已經和建商達成和解了嗎??
建商延遲交屋 要原價買回: 這不是新聞播的中和的案子? 怎會變成和康慕夏的case了?
我都沒收到代銷的通知, 也不知交屋日, 但我看 591售屋網, 和康慕夏已經用中古屋在銷售了, 明明我都還沒住進去?
現在到底麼情形啊?
所以已購買之客戶才需團結。。共同抵制。。爭取自己的權利。。不要都掌控在建商手上
因為要統合大家的意見,可否請哪位大大成立一個FB社團,收集大家的意見,團結力量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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