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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東極住戶討論專區

假設我在中庭因地滑跌倒了,去管理中心填寫住戶意見單請物管中心注意,物管中心清結不當造成植物受損,卻叫我要賠償,我無法接受。
請將之前"哪位"住戶在中庭滑倒之人.事.時.地.物.如何?為何?備案敘述清楚......

以免日後受傷住戶萬一發生三長兩短告你管委會主委會吃上官司的......
如果我為了公眾利益服務,卻換來這樣的結果,我只能說我非常的灰心及失望
江杯杯既然罵我偽善,我應檢討,我真的話很多又很婦人之仁.其實日久見人心,我同樣深刻感受.可能我太久沒跟委員溝通,有些誤解擴大,(在寶佳物管時期因為剛上任大家不熟,有事我都盡量傳簡訊告知所有委員,待廣埕進駐,我幾乎不參與). 我想乾脆把最近幾件事,攤在陽光下說:

一,五月底,我告知總幹事,6月9日管委會開會我會參加(因為自從去年年底,我沒參加管委會開會,有些事不 清楚卻得出面,而且主委有些計畫並不如他告知我那樣去進行,例如主委心裡的時程表慢則四月初開放公設,至少兒童節要開放親子閱讀室,但配合總幹事的前置作業.管委會通過六月一日起開放.我曾質疑他難道不知住戶的期待?)會後提醒主委開會最多兩小時一定至少休息十分鐘.

二,因應六月一日起,公設開放.總幹事告知主委所有的都準備好了.使用辦法.點數卡等確實規定詳盡,製作精美.主委做了便條裝入信封請活動委員再check.便條內容如圖.總幹事回覆說活動委員已去看過.公設開放後,我常走動以了解使用狀況.並跟保全員溝通(因為他們是第一線,需要讓他們執勤順利),跟使用者交換意見(謝謝吳委員的兒子女兒提供寶貴意見).所以才做了扣點說明.健身房使用重點提醒.各項器材使用簡易說明.準備區字樣.有寄到委員們和總幹事的電子信箱並告知總幹事萬一氣動球掉地上,撿的人頭髮會不會有可能捲入跑步機?總幹事說他會去問.


三,曾跟總幹事口頭或便條建議提醒的事,因為不夠重要.未獲處理.更因為總幹事忙,不能人家說他就做否則會太累.所以我改填住戶建議單.我也影印備份了.總幹事當天就回覆:社區能管的範圍就到水溝蓋,所以不能放交通錐.如果真的要放,必須管委會通過.飲水機會等下次管委會開會再討論.(我又說:交通錐B2往B3處一直放著幾個.何必擺著不用?)

四,昨天中午完成室內對講機簡易使用說明,下午拿給保全因為總幹事不在.原因是夜班警衛老周反應,晚上他一個人值班,分不開身.如果有些資料可以給住戶自己看,甚至貼在櫃檯上,住戶自行看一看就知不需他解釋,也不必在櫃檯等候.所以才做對講機簡易使用說明. 本來總幹事是說要小徐請廠商俞氏做,但距離當初期限兩周過去了,廠商沒做(或只是還沒送來?),這是個簡單的東西,求人不如求己.



五,前幾天提醒總幹事,月初的廣埕問卷該給住戶一個交代.

以上是除了玉龍草外的事.沒有左右任何決定.這樣po文很花時間,而且不免又拖一些人下水.如果任何人有疑問,歡迎指教.不然我可能到此為止.
談這些跟總幹事都有關,這真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但林總幹事也不要太沮喪我也想了你的優良事蹟:
1.專業:知曉相關法律與管委會各新聞時事。
2.辛苦陪同公設點交(開會到晚上11點,公文往返案牘勞形辛苦了)。
3.開放辦公室影印機服務,一張一元比外面便宜。
4.文書處理能力佳,公文文筆佳。
5.有美感:大廳時鐘選擇很美觀。




這兩天天氣很熱,大家火氣都滿大的,趕快消消火,

很抱歉!我沒資格對玉龍草事件做任何評論,但我建議這個討論議題應該就此打住了,

一切留待7月2日的會議再討論善後吧!

基本上大家的出發點都是為社區好(至少目前為止社區公務的運作都很上軌道,

為每位委員拍拍手
),只是每一件事都有很多的面向,每個人看到的都不盡相同,

期待大家冷靜下來,集思廣益共謀解決之道~~

謝謝大家!

謝謝老婆幫忙處理社區大小事,記得當初代驗公司及物管清潔公司遴選事宜,都是她幫忙聯繫的,還有許多次的公設點交履勘,也是她代我全程陪同,社區事務才能順利走到現在,若因此被人攻擊,謾罵,我吞不下這口氣。
請不要"導果為因"針對"玉龍草"為何會枯黃病死的因果說明!

並將是哪一棟住戶?誰?因為青苔滑倒受傷之人.事.時.地.物說明!

原本就此打住想就算了!既然妳說要"奉陪到底"若不跟著妳玩.那變成我不帶種嚕???

那另外兩個人江杯杯就此說抱歉!不得不將妳(你)們綁在一塊嚕......

潘主委:倘若有人說你老婆跟某甲很好你做何感想?你能吞下這口氣嗎??請你太太針對此問題回答說明?
目前看到另外一區(ABC)也局部逐漸變黃,我猜是因為清潔劑經雨水稀釋進而擴大面積影響到植物生長.特別是靠近水池區的石頭區,我比較建議管委會立即採取行動,設停損點,先清除已變黃的區域的泥土,進行隔離作用,避免因下雨持續擴大面積.

至於 DEF區的就沒辦法了.

還有第一屆的委員真的粉辛苦,因社區的事導致這樣的窘境,真可惜.建議還是回到委員會討論或當事人面議
嘖嘖嘖......可憐枯黃的"玉龍草"

這就是未經社區管委會開會決議由委員私自下命令造成的後果

充分應驗一句話:錯誤的政策(指令)比貪汙還可怕!(目前評估約$26萬)

PS:
這特殊個案讓我們所有住戶了解到任何社區重大事情
必須經由管委會開會決議後交由總幹事去執行
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右下角這整片的玉龍草均已枯死(沒救了)
請問將杯杯何謂導果為因
關於住戶跌倒相關訊息,還得請ednghost兄回
據ednghost所述,他是建議管理中心清理青苔,對我來說,這跟住戶填寫意見單沒什麼兩樣
其餘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我懶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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