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月底,我告知總幹事,6月9日管委會開會我會參加(因為自從去年年底,我沒參加管委會開會,有些事不 清楚卻得出面,而且主委有些計畫並不如他告知我那樣去進行,例如主委心裡的時程表慢則四月初開放公設,至少兒童節要開放親子閱讀室,但配合總幹事的前置作業.管委會通過六月一日起開放.我曾質疑他難道不知住戶的期待?)會後提醒主委開會最多兩小時一定至少休息十分鐘.
二,因應六月一日起,公設開放.總幹事告知主委所有的都準備好了.使用辦法.點數卡等確實規定詳盡,製作精美.主委做了便條裝入信封請活動委員再check.便條內容如圖.總幹事回覆說活動委員已去看過.公設開放後,我常走動以了解使用狀況.並跟保全員溝通(因為他們是第一線,需要讓他們執勤順利),跟使用者交換意見(謝謝吳委員的兒子女兒提供寶貴意見).所以才做了扣點說明.健身房使用重點提醒.各項器材使用簡易說明.準備區字樣.有寄到委員們和總幹事的電子信箱並告知總幹事萬一氣動球掉地上,撿的人頭髮會不會有可能捲入跑步機?總幹事說他會去問.

三,曾跟總幹事口頭或便條建議提醒的事,因為不夠重要.未獲處理.更因為總幹事忙,不能人家說他就做否則會太累.所以我改填住戶建議單.我也影印備份了.總幹事當天就回覆:社區能管的範圍就到水溝蓋,所以不能放交通錐.如果真的要放,必須管委會通過.飲水機會等下次管委會開會再討論.(我又說:交通錐B2往B3處一直放著幾個.何必擺著不用?)
四,昨天中午完成室內對講機簡易使用說明,下午拿給保全因為總幹事不在.原因是夜班警衛老周反應,晚上他一個人值班,分不開身.如果有些資料可以給住戶自己看,甚至貼在櫃檯上,住戶自行看一看就知不需他解釋,也不必在櫃檯等候.所以才做對講機簡易使用說明. 本來總幹事是說要小徐請廠商俞氏做,但距離當初期限兩周過去了,廠商沒做(或只是還沒送來?),這是個簡單的東西,求人不如求己.

五,前幾天提醒總幹事,月初的廣埕問卷該給住戶一個交代.
以上是除了玉龍草外的事.沒有左右任何決定.這樣po文很花時間,而且不免又拖一些人下水.如果任何人有疑問,歡迎指教.不然我可能到此為止.
談這些跟總幹事都有關,這真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但林總幹事也不要太沮喪我也想了你的優良事蹟:
1.專業:知曉相關法律與管委會各新聞時事。
2.辛苦陪同公設點交(開會到晚上11點,公文往返案牘勞形辛苦了)。
3.開放辦公室影印機服務,一張一元比外面便宜。
4.文書處理能力佳,公文文筆佳。
5.有美感:大廳時鐘選擇很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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