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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東極住戶討論專區

anny9919:

昨日下午PM1500見到合康建商下包廠商"慶益"於B1機車停車處(應該是E3的下方)清理更換水管

若是因該下包廠商當初施工時之疏失造成水管堵塞

此建議anny9919把所有損失(依據人.事.時.地.物)附上照片請求合康建商賠償!
管理公眾的事物大都是吃力不討好的!

人多意見就多..很難有絕對共識的,雖然每個人的出發點都是為社區好,

但是物業管理公司畢竟有專業管理能力!

不然就不用花大錢請他們來管理了,

若是每個人都拋出一個意見的話,我想物業管理人員也很難做事吧?!

凡事總有個依循!經由會議..透過總幹事來執行還是最好的方法,

也是民主社會的運作模式..所以開會多數決吧!

將杯杯 wrote:
管委會某委員要求廣埕清潔人員"老胡"立即執行清洗...

(恕刪)


我想玉龍草的事需要說明一下:

江杯杯所說的"某委員"住汐止很久了,社區好幾戶都是他的舊識
所以他是住戶意見反映站 深具服務熱誠
由於住戶向他反應在景觀池旁因青苔跌倒
上週六他找管理中心 要求清潔青苔 這是為了住戶安全

但是總幹事當天休假 因此是保全請當日清潔人員去清
清潔人員用力刷洗未見效果 有熱心人士經過 知道情況
便拿了清洗劑給老胡用
星期一下午就看到玉龍草枯黄了

我想說 每個人都想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力
中間會發生什麼錯誤 不一定想得到
這次損失慘重 後續處理讓相關人員內心也很煎熬
還得特別騰出時間為此開會
追求真相 再來究責 這才是管委會的責任



最近社區似乎跟水過不去,我家廚房昨晚也淹水了!

起因是水槽下方排水軟管脫落(聽說已有好幾戶發生類似情況了),

清理了好一陣子才處理好,且流理台下方已因泡水而變形了,

這又要怪合康下游包商便宜行事,未確實固定排水軟管所致,

請大家自行檢查一下,免得發生災難。


現今能主動站出來關心周遭生活環境及社區公眾事務的人並不多,
如今有熱心委員因過於雞婆管閒事而導致“ 中庭玉龍草大遍枯死 ”
而有被追究責任的可能,這可會影響日後住戶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的意願.
這也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玉龍草枯死了社區可花錢再種,但願意犧牲奉獻的熱心是無法用金錢買到的.
中庭"玉龍草"持續枯黃擴大蔓延中......恐怕已經不只區區$13萬???

未經社區管委會正式開會決議交付總幹事去執行的事...

出了這麼大的包眼看事情不對馬上聯合其他人員來為自己錯誤的命令模糊焦點"合理化"

多虧這一年多來委員們相處我把你當作一位可敬的長者看待...這是哪門的烏賊戰術???想不通耶

如今"玉龍草"整起事件讓我認清一個沒有擔當.沒有肩膀令我相當失望的長者?

何謂我和建商很好?什麼叫做我和林總幹事很好?這三位要為妳(你)們私下所說的話負責任!

飯可以亂吃.話一旦說出去妳(你)們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合康建商為啥要因為你個人錯誤的決定.買單更換社區已經枯黃的玉龍草皮?這不關合康建商的事

我已經將妳(妳)們這一群"朋黨"刪除在我的朋友名冊中

我也懶得去告妳(你)們.也不需要來跟我道歉!因為妳(你)們的水準(水平)也僅此爾爾(虛有其表...)

好漢做事好漢當.做事要像個男人.不要一聽要賠$13萬馬上變成縮頭烏龜躲到女人的後面去了

唉!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PS1:
去翻閱一下上一次的會議記錄
吳活動委員才在會議上大聲疾呼說:委員們要放手讓林總幹事去執行管委會所決議的事情
而不是仗著是XX頭銜夫人之名在林總幹事那兒歇斯底里的咆哮....
左右來左右去妳以為妳是誰呀?囂張至極.可惡!跋扈!
別以為只有妳有繳交管理費可以如此的對待人.社區每個人都有繳交管理費.
但也不需要如此行徑來糟蹋林總幹事吧???
又讓我見識到一個人前人後的雙面人
妳有種就在我面前兇兇看...

PS2:
妳以為合康建商送給社區"高壓水柱機"是理所當然的嗎?
不要把每件事都想得那麼天真那麼簡單
也不要只會動那張罵人的嘴
真想送妳一種動物XXX的名子
睡個午覺起來 事情發生這麼大變化
我趕快來對號入座 以免波及他人
但我從未以夫人自居
那是將杯杯禮貌性的稱呼

我的參與是用老婆的心情
老婆是要白首偕老的 事情要看遠一點
主委或總幹事被判刑時有所聞
我先生在上班 萬一哪裡出差錯
我的家怎麼辦
我確實插手管事情
但是我一定了解後再做
我當面一定把話講白
副主委也說我:你不該用同一套跟所有人相處
甚至責備我:你不要衝這麼快,會受傷

既然你要把事情說得這麼難聽
那麼打開天窗說亮話

江杯杯,昨天下午看到您po上網
就趕快聯絡您 您家裡電話沒人接
手機沒開
聯絡"某委員" 才知他早已打給你 一樣聯絡不上你

請總幹事邀請您到場跟委員談談,
(我也是有種的人說過的話一一搬出來再說一遍也無妨)
雖然聯絡不上
但約好副主委和當事委員
所以還是聊一聊
我跟委員說 發生這種事當事人很煎熬了(指老胡.總幹事)
你跟小江委員感情好
(我跟老胡和總幹事都先談過了解過)
我認為將杯杯您應該先跟委員求證
再PO上網 但是您是先了解還是只聽片面之詞

其他的話如果你覺得需要再說
我們面對面說清楚 畢竟管委會大家也認識了快一年
處理過不少事情 清楚彼此的作風
我們有彼此的手機.家裡電話.或需要登門拜訪也沒關係
萬一不幸走到要告我的地步 我也會奉陪


上一篇言論 僅代表我個人
事情跟主委.管委會也無關
主要是話不斷傳來傳去
造成心結

人生百態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見解不同 互相辯論
我可以提出我的看法 他也同樣可以提出他的看法
但是真理不一定愈辯愈明 讓看官們見笑了

如果說我糟蹋總幹事
我想那是因為
道不同 做法不同
但我心理沒出現過糟蹋這樣的字眼
總幹事剛到社區時 是我跟他最好
她跟我講過很多她的經歷 我也陪她適應
雖然第三週就發現個性不合 她的經歷我還銘記在心
讓人委屈 事做不久
如果總幹事覺得我該道歉
道歉的話我願意先說

至於我處理過的事(其實沒幾次)
哪一件當事人有回來找總幹事麻煩的
甚至文書往返我都留了備分
管委會跟物管公司應該是生命共同體
只能合作 單靠物管公司真的夠嗎
剛開始的亂象我還記得

這一屆做完我就離開 並不是我愛管
曾有人說 你們這一屆再做一年吧
我很堅定回答 堅決反對
我只是事情來了 就去做
社區人才那麼多 只是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
當新血上任 社區會更好

我也不會因此遠離暴風圈
我認為該做的 我還是會做
我會把想到能做的 盡量去做



"玉龍草"事件讓我真正看清三人組的真正面目???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偽善"

"玉龍草"事件既然是由管委會委員自己未經由開會決議私自下令造成的

當然要負完全的賠償責任!下命令的人躲在後面.那理所當然就應由管理基金大家一起買單嚕......

你好,我是那位"某委員",當天事情的經過是這樣:之前有住戶反應過因為青苔而導致滑倒的意外,但是由於先前清潔人力不足(兩人),因此可能無法顧及到青苔的問題。現在人力比較充裕(三人),為了住戶們的安全著想,因此我就跟管理中心"建議"(只是建議沒有請他們馬上清理)以後是否可以在人力比較許可下清洗青苔,希望能減少青苔藉以避免意外的發生,由於當天我還有工作,所以就離開社區。之後事情的發展就如192erin的回覆:『但是總幹事當天休假,因此是保全請當日清潔人員去清,清潔人員用力刷洗未見效果,有"熱心人士"經過知道情況,便拿了清潔劑給老胡用,星期一下午就看到玉龍草枯黃了』。關於玉龍草枯黃事件,我也是昨天透過該版(你的po文)才得知,一知道之後,我在昨天馬上撥了兩通電話給你,希望能更了解事情的經過,但是你可能在忙沒有接電話,於是我才跟總幹事了解一下事情發生的情形,而且當天我們談話的內容"也僅限"於玉龍草枯黃事情去做討論,其他無關該事件的內容都沒有出現在我們的談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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