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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霸地千坪 新北今拆6處

政府依法課稅,也依法核發開放空間和獎勵。

建商和承購戶是知法犯法!
除非承購戶能夠提出不知情證明!

你不買,還有一堆人排隊買

投資客買了又不住,只要賣的出去就好了

所以若不想買到不肖建商違法的建案,就要先調查清楚

這建案有沒有申請奬勵,有沒有真的開放

wered wrote:
分享一則新聞http...(恕刪)

s851306 wrote:
政府依法課稅,也依法...(恕刪)
問題在於這是個惡法,不公平的法律

mobile3803 wrote:
你不買,還有一堆人排隊買

沒錯,當自住客在調查有沒有二次施工時
問起代銷能不能看使用執照啊,有沒有空間開放啊
代銷只會回答:你不買,還有一堆人排隊買
這就是自住客的悲哀
非常有道理

前提:"""住戶購屋時完全不知情"""

如果屬於此類完全無辜的受害者

趕快去和賣方提告求償吧

老自犬 wrote:
這個法令確實有問題,這些開放空間的土地所有權人為所有住戶,也就是說住戶是地主,買房的總價款就包括買了這些土地,這些開放空間所產生的地價稅為住戶所繳納,將來還要負擔售屋的土地增值稅,但現在卻被要求供大家使用,既然政府把這塊地當公園,就應比照一般公園負起維護與清潔責任,或減免地價稅,但很抱歉,當住戶提出維護這要求時,政府又說那是私人土地須由住戶自費維護與清潔,減稅更不可能,而獎勵容積部份又被建商拿走,住戶並未拿到,所以這法根本有很大暇玼,政府與建商佔盡住戶便宜
買房子還是得回歸自己的需求,及物件的條件(包括合法性)
不合理的房子就不該買,
建案越來越多,能選擇的很多
開放公共空間的建案有的也建造的很有價值感

非一窩蜂搶購的心態,擔心太晚買就買更貴,
而不分公平,是非,合法,
簽了不平等的合約,及賣身契 (二工同意書等)
到頭來,
只是讓房價不合理的漲價,也讓不誠實的建商得寸進尺,買家自己卻當冤大頭
建商沒水準 蓋一些二工鑽漏洞的房屋

買方更沒水準 明知是二工還照買不誤

算起來買屋者的責任更大

正派的建商被惡質建商逼到破產

有心的買屋者更找不到合法建案

想要停止這種惡性循環

就不要去買騙人建商的濫產品吧

wered wrote:
沒錯,當自住客在調查有沒有二次施工時
問起代銷能不能看使用執照啊,有沒有空間開放啊
代銷只會回答:你不買,還有一堆人排隊買
這就是自住客的悲哀
s851306 wrote:
政府依法課稅,也依法核發開放空間和獎勵。

建商和承購戶是知法犯法!
除非承購戶能夠提出不知情證明!...(恕刪)

我買的時候地基都還沒打下去,如何知情?

huron wrote:
買方更沒水準 明知是二工還照買不誤

算起來買屋者的責任更大

乙工還不是一樣
從前任周縣長凹到現任朱市長
看能凹多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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