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真的是完全私法自治的行為我真的百分之百贊同樓主的看法但是這是公權力介入的一個住宅個案這麼低的房價 是政府的給付行政雖然依法行政的密度沒有那麼高 但並非沒有換言之這就變成一個可受公評之事只要就事論事都是受言論保障的不過最近為了合宜宅快翻臉了有一個中午一齊吃飯的好朋友他排序一萬八千多號講起這件事 他就要和我們翻臉搞得從放榜來 沒吃過一天好飯能不能希望大家幫忙一下沒抽到的希望副市長多蓋幾棟呢最後更好奇的是副市長的權力真有這麼大?
tonikaku wrote:如果這真的是完全私法...(恕刪) 如同您的帳號tonikaku(翻譯是總而言之)總而言之...我們是努力,努力不一定成功,但要努力,聲音要傳出去就是此活動目的,有些事看到就忘了吧,謝謝。補充...公權力並無介入,此案基本上並非照顧弱勢的建案(不是政府出錢蓋的,但土地便宜賣財團是事實),太多人誤解了(反彈也沒用,以後大家一起監督政府),您也誤解此案了,細節不多說,謝謝。抽到的爭取權益,沒抽到的也祝福您未來李部長搞不好有更好的方案在後面,不多說了。
1.叫人放棄資格的先問問你自己同樣的情況你會不會放棄,不要只出一張嘴,我瞧不起這種的。2.攸關自己權利的時候,針對不合理的部份去爭取本身並沒有錯,針對一個奇怪的建案就要有適當的調整與做法。3.換成是你,敢跟我一樣放上這些議題來串連的話我佩服!嘴砲不是王道,過激的言詞亦請自重!4.本就是準住戶的自發串連活動,且此樓不是公樓,是有特殊目的的樓,標題也沒寫歡迎來討論,自己要進來又要找碴,然後又說別人的許多不是甚至牽涉人身攻擊的,真的請自重。5.不同意此樓訴求請自己開另一個樓去討論,沒人逼你進來!難道去別人家作客,主人家裡不抽菸,客人可以硬要主人去買菸跟菸灰缸來孝敬自己嗎?這邏輯請思考!這篇文章並沒指明誰,我知道有人一直檢舉這篇要刪他,刪一次我就放上來一次,您要讓這篇文一直置頂就檢舉吧,且如果您不是以上五點裡的那些人就當沒看見好了~我也不是在說您,至少我一次把5點打完省的以後一直回那些垃圾文,謝謝。
winters88 wrote:5.不同意此樓訴求請自己開另一個樓去討論,沒人逼你進來!難道去別人家作客,主人家裡不抽菸,客人可以硬要主人去買菸跟菸灰缸來孝敬自己嗎?這邏輯請思考!...(恕刪) 我本來對樓主沒什麼意見,純粹對事不對人討論,但是看到這點就真的覺得這段話實在是太誇張了,公開論壇和個人部落格/FB 分不清楚。套用你的邏輯,mobile01(主人)是個公開論壇不是FB/部落格(不抽菸),沒人逼你進來,其他網友只要不違反國家法令/站規/沒有惡意人身攻擊,人人可以針對任何議題討論,結果樓主硬是規定這裏要依照你的喜好(把這裏當部落格/FB->抽煙加自帶菸灰缸),倒底是網友邏輯有問題還是樓主的有問題?想利用01的名氣,就要接受01網友的合站規的發言回應,別像那些演藝人員,只想利用媒體來出名,出了事又要大家別一直追逐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