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lin wrote:
有個疑問,
如果要按"漲價歸公"的遊戲規則, 那土地跌價, 政府要不要拿錢來補?!
財產交易損失是可以聲請退稅的,當然不只是土地交易損失,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沒有"交易",而是自住的話,基本上土地跌不跌價不並不是問題!?重點是那些把土地當作是一種"商品"來操作的人!
另外~~當年老蔣雖然沒有做得很好,不過起碼精神還在,公告地價本來就是一個過渡型產物吧?繼續跟著這個精神走下去,把公告地價改成現值地價才是應該的作為吧?而不是把增值稅大幅減免。現在土地增值稅率太低了,當然會被拿來當作一種理財方式。
oolin wrote:
這你就錯了.........
老蔣在大陸為何不實施土地改革? 為何跑到台灣就可以成功實施地改?
知道真正的原因後, 對照一下就知道為何小馬上台想推也推不了.
或許應該說, 無論藍或綠上台都無法有效壓制房價(地價)
除非......外來政權.
至於這一點,可否請大大開示一下"真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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