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住宅建造執照的申請,雖是以商業使用為主,也是合法的情形下所申請的建造執照。雖有違規使用的情形,但考慮到現實環境,主管機關並不致於全面的取締,就如違章建築全面拆除,牽涉到經費、人力等實際問題,因此居住於工業住宅之內,雖有被取締的風險,但以往的工業住宅除非有違章建築被拆除之外,政府取締規使用的情形並不多見。購屋人在購買工業住宅之時,必須明確了解工業住宅的相關事項,推案建商也有義務將工業住宅的相關法令規定完整的告知購屋人,如此雙方立於平等地位,將可減少購屋糾紛的發生,購屋人也可以一圓購屋夢。
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第九十一條規定,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者,處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以上這些風險都是消費者在購屋後可能發生的。
在乙種工業區興建的開發案,建商的土地使用分區並沒有變更,規避掉變更土地使用所需回饋的公共設施,將節省下來的成本大規模的將房屋包裝成豪宅以利銷售,消費者買到這種房子不但無法取得政府優惠房貸的資格,水、電、瓦斯和地價稅、房屋稅等也將比照營業用費率,更嚴重的後果是戶籍可能無法遷入,連帶小孩的就學學區都成問題。
買這種房子來住的人在想啥?

hoki16888 wrote:
在其房屋買賣契約書第一條第一款即載明「本建物使用用途為一般服務業、一般事務所、旅館業」,附件一之使用執照中亦載明「禁止作住宅及其他違反工業區土地使用管制之行為」及「本建物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設置一般商業設施,不得移供與工業無關之使用,並不得租售他人作為非工業使用」。
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第九十一條規定,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者,處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以上這些風險都是消費者在購屋後可能發生的。
在乙種工業區興建的開發案,建商的土地使用分區並沒有變更,規避掉變更土地使用所需回饋的公共設施,將節省下來的成本大規模的將房屋包裝成豪宅以利銷售,消費者買到這種房子不但無法取得政府優惠房貸的資格,水、電、瓦斯和地價稅、房屋稅等也將比照營業用費率,更嚴重的後果是戶籍可能無法遷入,連帶小孩的就學學區都成問題。
買這種房子來住的人在想啥?不知
交屋時不裝潢隔間
貸款最多七成
交屋後可變更為自用住宅使用
房屋稅率會下來 ( 必須親自去辦理,辦完後會收到一張公文)
水電瓦斯費按照實際使用狀況收費
若是住宅則按住宅費率收
若是營業則按營業費率收
買這種房子就是圖總價便宜,但自備款需很多...
我 2007 年買的台北市工業住宅,一坪 25萬,好的很
老覺得有人在到處亂講話~~ 真的有住過或買過工業住宅在來寫好嗎?
還有,我昨天晚上去福容飯店吃飯,用了交屋禮的禮卷,感覺還不錯,真是有飯店共構的感覺,真是不錯!
預計8月要動工 6000坪600多戶的建案
所以 我深深相信深坑一定會大漲的! ^ ^
那是老牌子<黑松>集團的建地案
最近這2期壹週刊都有寫到黑松集團在深坑有一塊6000多坪土地
已變更為住宅用地 準備大刀闊斧....
到時候北深路3段以北<往木柵>房價肯定翻漲
各位看關. ...我說的<內幕> 大家可以去翻個壹週刊看看
還有最近微風集團和黑松集團的新聞. ...多看新聞還是有好處的
不管現在有多少人不看好
以後槌心肝就來不及了
看看現在中和元氣大鎮 附近建案都破表的
大家不是一樣搶破頭
當初大家不也是不看好嗎?
<一個大型的建案 通常都是有計畫性的 會在這裡投資 就會連帶有另一個大建案產生...>
也就是有<心機>的計畫.......
這樣大家看懂了嗎?
聰明的人 就知道要不要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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