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ws wrote:
原則上是...
但...(恕刪)
呵呵 我也希望我是有錢可以買2間房的人
事實上我離年收158W都還有一小段距離

但是因為之前母親用我的名字投資買房
造成我名下有間購入價不到200W的小套房
因此沒有承購資格而改用我姊的名義提出申請
但我姊最近也要買房且可能在近期就會交屋
所以才會有這困擾 雖然我是用人頭但還是要自住
也不算違背了合宜的精神才對...

chtws wrote:
好複雜的關係哦..
...(恕刪)
ketsu019 wrote:
呵呵 我也希望我是有錢可以買2間房的人
事實上我離年收158W都還有一小段距離
但是因為之前母親用我的名字投資買房
造成我名下有間購入價不到200W的小套房
因此沒有承購資格而改用我姊的名義提出申請
但我姊最近也要買房且可能在近期就會交屋
所以才會有這困擾 雖然我是用人頭但還是要自住
也不算違背了合宜的精神才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