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公司田段87地號淡水區綜合行政大樓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案,於100年/01月/21日經內政部都市設計審查小組審查結果,『已審議未通過』,經過郭建築師團隊依委員審查建議迅速修改後於2月14日再送審議委員會,俟討論擇期進行審議(但是公司田段32地號的速食店怎還是沒有送出真有點....)。內政部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都市設計審查小組94次會議預定討論事項:一、「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公司田段87地號淡水區綜合行政大樓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案:設計單位業依上開上開會議決議及作業單位初審意見修正,爰再提會審議。二、『淡海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第一開發區淡海段85、86地號,為一囊底路並鄰接文教區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寶樺開發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案。面積21323.46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第二種住宅區,地下三層地上十二層計648戶集合住宅。三、、『淡海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第一開發區公司田段172地號獨戶住宅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案。面積314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住1-1,申請地上四層、地下一層住宅。事隔不到一個月淡水區公所提出改進修正送件申請,效率上迅速,真希望在上半年到見到淡水區公所能在大家期盼下動土興建。水公園建案在先前1月31日已預告即將結案,在上星期已銷售完畢結案囉。寶路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灣第二期),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193號,推案量700多戶,已完工取得使用執照了,在進入春假228檔期,銷售狀況也即將在緊鑼密鼓中進行。
HelloMiLuKu wrote:沒錯~~但是另一個主...(恕刪) 是啊~ 我同事住在笑傲江河(應該沒記錯)~他說他都騎到紅樹林~因為停車免費!!在淡水捷運站附近要找到機車位~簡直是不可能任務~~以前好像看到網友說因淡水被規劃成觀光區所以停車都要收費~為何不能給淡水市民一點優待呢?
我輸了~~過年前~一堆朋友說要來淡水玩~我特地打電話告鎮公所~請問??我是淡水區民~幾萬人來淡水觀光製造垃圾~~~~~~請問??我們設籍在淡水區的民眾??有何福利嗎??有設籍的民眾開車到漁人碼頭要收停車費嗎??鎮公所回答~~~不知道喔??然後給我一隻電話號碼~~要我自己打電話去問??我這個250~~真的傻傻的打去問?漁人碼頭的管理處~~他們回答~~通通要收費~~~因為他們是外包的廠商~~~唉!!!!!!!唉!在淡水設籍的才多少人???連自己人都要收費?還要分攤垃圾量~擁擠~塞車~~~~真是~~無言中~~
wang_wang wrote:淡水人的福利免費公車,打高爾夫有優惠,但是變淡水區後一切經費由新北市掌控,後續就不一定再來,淡水區與淡海新市鎮行政首長不是同一位,區長無法管新市鎮,新市鎮歸營建署...(恕刪) 哦...新市鎮是歸營建署管難怪那個萬坪公園在淡水區公所網站會找不到....
alicelin1102 wrote:雖然開車到漁人碼頭不能省停車費, 但淡水鎮民騎機車進漁人碼頭不用收停車費(好像省十塊?) ...(恕刪) 真的假的..我都還是投10元....哪邊有寫還是要跟管理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