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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尋屋趣-關於汐止的物件大家可以一起在此討論喔!

飛梭之影 wrote:
話說前幾週有篇討論到新臺五路雄獅旅遊遊覽車停靠造成塞車的問題
最近看到夜市搬家,覺得夜市這一條路整理一下很適合當大型車輛上下客集散地...(恕刪)


夜市遷走後,舊址會將鐵皮屋拆掉重新鋪柏油路,劃設停車格(道路還是存在)。

另外,前揭時間有網友提到鐵道下的道路命名問題,該路的路名已確定為汐科路,
YouBike在汐科北站設的站,應該就在火鍋店對面汐科路旁內縮的的行人道空間上。
剛剛跑去湊熱鬧,真的是人潮很多,但是真的很不好逛。

bosimeiya wrote:
剛剛跑去湊熱鬧,真的是人潮很多,但是真的很不好逛。...(恕刪)


對呀,走道太窄,座位太少,夏天應該會很熱吧。

nccutony wrote:
對呀,走道太窄,座位...(恕刪)


根本不必去逛, 只要路過一眼望去, 就可以發現走道奇窄的"非人道"怪設計,

這是為了裝更多的攤位才這樣子設計嗎 ? 還是為了多賺一些租金 ?

真相也許永遠沒有人知道.

我們只知道這個設計與貼紙一樣的"蠢".........

生命會自尋出路,科技也會、敗家也會....
汐止汐字頭的路又多一條

汐萬路到萬里
汐碇路到石碇
汐平路到平溪

汐科路到科學園區?或是就在科學園區內道路?

外地企業若要來"汐科"投資設廠,不小心來到汐科(路),觀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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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代住的社區的確不錯,私人的住戶大會,可以立即報告對社區附近環境的貢獻
Frey wrote:
根本不必去逛, 只要...(恕刪)


其實,早在圍籬還沒拆的時候,就發現問題了,
旋即向有關單位(公所和市場處)反映,
有關單位表示,汐科北站前的停車場必須做停車場使用,
空間相當有限,且攤位數必須維持原有的83攤,
爰只能將有限空間加以規劃,所以攤位有的大有的小,給原有攤販抽籤決定位置。

還聽一些八卦消息:現有攤販都是原有攤販抽籤和轉讓(使用權)而生的,
該使用權為2年,2年後會重新檢討,至於使用權轉讓金,依位置和大小約在200-280萬間。


lowts001 wrote:
汐止汐字頭的路又多一...(恕刪)


lowts001大大,真的誤會了,
是所有權人大會當天來了幾位民意代表,不是因為有民代住在本社區喔。
據悉,前揭道路命名時,有徵詢地方意見,係從好幾個名字中挑出來的(小弟也不知道有這回事),
也許這條路剛好在汐科火車站前吧!(我也覺得汐科路怪怪的)
這個八卦可真驚人
想不到還有使用權轉讓金

一個觀光夜市弄起來
居然創造出這麼龐大的利益

83攤,每攤在200-280萬之間,那就算240萬好了
使用權轉讓金就快兩億

這個真的問題很大喔

除非我以上的理解錯的離譜

nccutony wrote:
其實,早在圍籬還沒拆的時候,就發現問題了,
旋即向有關單位(公所和市場處)反映,
有關單位表示,汐科北站前的停車場必須做停車場使用,
空間相當有限,且攤位數必須維持原有的83攤,
爰只能將有限空間加以規劃,所以攤位有的大有的小,給原有攤販抽籤決定位置。

還聽一些八卦消息:現有攤販都是原有攤販抽籤和轉讓(使用權)而生的,
該使用權為2年,2年後會重新檢討,至於使用權轉讓金,依位置和大小約在200-280萬間。...(恕刪)
bosimeiya wrote:
這個八卦可真驚人想不...(恕刪)

這還算是攤商私相授受喔,應該說(屬實的話),創造的地下經濟很龐大。
NEW NEW NEW NEW


爬上 40了扯....
nccutony wrote:
夜市遷走後,舊址會將...(恕刪)
nccutony wrote:
其實,早在圍籬還沒拆的時候,就發現問題了,
旋即向有關單位(公所和市場處)反映,
有關單位表示,汐科北站前的停車場必須做停車場使用,
空間相當有限,且攤位數必須維持原有的83攤,
爰只能將有限空間加以規劃,所以攤位有的大有的小,給原有攤販抽籤決定位置。

還聽一些八卦消息:現有攤販都是原有攤販抽籤和轉讓(使用權)而生的,
該使用權為2年,2年後會重新檢討,至於使用權轉讓金,依位置和大小約在200-280萬間。
...(恕刪)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那個地方就這麼大~
不過老實講 攤位本身並沒變小很多
過去在馬路上,攤商大多往外擴張...可用面積自然就大了

至於那個八卦消息... 我也聽說了~ 在廖議員FB上說有搬遷計畫時, 就去詢問新北市政府...

***2013/10****
親愛的區民朋友,您好:有關您來信提到本區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管理問題,本所說明如下:有關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辦法一節,查本場管理辦法係依攤位租用契約、自治會組織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所將評估將租用契約範本網路公告,以利民眾查詢。有關攤位新增、汰換辦法部分,查本場共有83攤位,現已滿租。倘攤商有退租或遭本所終止契約情形,則重新公告供民眾申請,申請人數超過2人則以抽籤方式辦理。另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規定,攤商營業滿二年得申請轉讓。攤位租用契約1期3年,使用期滿原攤商得優先續約。目前觀光夜市租金每月新臺幣2,040元,移至新址後租金依攤位面積大小而異,介於新臺幣2,550元至3,050元間。對於您關心區政,本所誠表感激。新北市汐止區公所經建課蘇思樺(02)26411111 分機 233
**************

中間很多弔詭的地方
攤商承租, 1期3年, 滿2年可以申請轉讓... 那這個轉讓辦法是什麼?? 是交由市政府公開公正的抽籤嗎? 還是給攤商自己私相授受?? 會不會如ncc大大說聽到的八卦那個傳言金額呢??
假如是給攤商私相授受, 也沒有傳言的那金額, 那承續攤位權利的人, 就擁有下一個優先續約權... 這樣也不對, 那邊很難會有公平公正的競爭了!

不過看來, 汐止區四位在地議員, 應該不會去挖這種事情...
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台北市...那些 在野黨議員 搞不好早就大K特K 那些台北市政府官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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