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y wrote:
那就請問小雨大,在01之上, 像你我這樣子扯近又扯遠的, 依據大清律例應該各判什麼罪 ?...(恕刪)
像我們這樣可能有擾亂視聽之嫌,應該兩個都要拖出去砍了吧! 只是這裡好像少了皇上...
mikehuang wrote:
雖然不能說你講的不對, 可能這邏輯可能跟凡人比較不一樣吧~
好山好水好無聊的地方 可能是清爽大大需要的居住地方吧
至於要採買的民生必需品就擺在別人居住的地方就好
居住的環境 人多必有白癡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恕刪)
其實我只想拋磚引玉,提醒大家也希望大家提醒其他的大家,到了別人家社區樓下的超商買完東西,也應該要尊重這是別人家社區,體諒別人家社區要維護環境的辛苦,誰不希望自己住的社區環境優又整潔,如果各位大大家有老壯小會有不好習慣的,例如:把機車騎到人家的人行道上、出了超商包裝紙袋隨手亂丟、飲料喝完丟在人家社區大門口等,也能規勸一下。雖說"居住的環境 人多必有白癡",但總希望白痴越少越好。我是覺得不是一件事情大家都有在做就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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