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的促銷優惠價格方案都不一樣喔!他們來我家安裝時是將主機安
裝在配電箱裡面,我只要把網路線裝在他們的主機上就可以連上網
及看第四台,不知這樣回答對你是否有幫助?
順口一提,不知大家是否將地價稅單子交給櫃台可向建商申請退未
入住時的費用,記的要付收據及簽名加蓋章喔!
提案討論一:社區一樓確認可搭雨遮的後續討論案(趙委員提案)
什麼叫做「確認可搭雨遮」阿?那趙委員腦袋是裝什麼的?還是和一樓住戶有掛勾?還是他就是那一樓的住戶阿?
我們區權人會議訂的社區規約,不就說了不能在公共區域或約定專用區域搭雨遮嗎?是把我們這些住戶當死人還是怎樣,管委會就比較大,想怎樣就怎樣,都不用管其他住戶死活就是了!
就我在社區頂樓的觀察,我們C棟1樓就有人違法搭雨遮阿,這次要討論的難道就是我看到的這戶?!拜託,依照建商銷售時給的平面圖,這戶樓上有裝逃生用的緩降機盒耶,萬一發生火災或什麼意外,我們這些住在樓上的住戶怎麼逃生?我們的命就不是命阿?哪天我做鬼了,我也不會放過1樓違建戶及管委會的委員們!
我不會消極地等死,管委會敢作出違法決議,我就趕陪大家玩到底,我要跟消防局、市政府、行政院、總統府、記者、民代…陳情,揭露你們的惡行惡狀(包庇違建戶,不管其他住戶的死活!)
不是有管委會的委員很愛在這個版上發聲嗎?有膽,就上來講清楚、說明白!!
IDEA992 wrote:
看到第一屆十六次管委...(恕刪)
沒想到花上千萬買的房子,仍無法提升住戶的水平,每月乖乖的繳管理費,結果管委會不曉得在幹什麼!!!
購屋時大家都有簽訂社區規約,並且同意遵守相關規定。
不論是購屋那份或是區權會修訂的版本,都有提及住戶不得改變大樓外觀,1樓戶的庭院僅是約定專用,住戶並沒有擁有權,怎麼會有「一樓住戶確認可搭雨遮…」的議案,真是荒腔走板,不是有管委是學法律的嗎,怎麼會知法犯法,規約是都不用遵守的嗎。
我的陽台是設有緩降設備的,目前從陽台往下看,1樓給我弄個大片的雨遮,請問若有意外發生,我要如何使用緩降設備安全著陸。
1樓的住戶儘管裝雨遮啊,管委會你儘管視而不見啊,這些單一住戶的行為已涉及侵犯其他221戶的權益,準備吃侵權官司吧。
還有啊,不是再三說梯廳及梯間不能堆放雜物,地下室機車除b1區域外,只能停在自己的車格嗎。怎麼還有沒水準的住戶,自以為是的把鞋子長時間放在屬於約定共用的梯廳,把摩托車停在車格以外的約定共用區域,管委會也拿不出有效的管理方式,你們這些自私的住戶儘管再侵犯我們這些守規矩的住戶啊,一定告你們侵權。管委會你再擺爛啊,一定拖你們下水,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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