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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捷運躍境(六期)

weicheng566 wrote :我是銀行專員,有任何貸款估價問題都可詢問參考 u42862@yahoo.com.t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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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公眾利益???

當初簽訂的買賣合約怎麼沒看到,我只有看到分管特約裏的約定專用,

拿約定專用的區域來當作公眾利益,一旦發生問題,等著被起訴吧,

現在不知道到底怎樣是對的,管委會跟總幹事雖然也是希望將社區規畫好一點
但是要兼顧法與理,還要社區每個人都滿意,好像真的很困難

社區大多數的人,都是不太懂法律的人
唉,希望社區能越來越好,在這討論,感覺沒啥用。
我不認為他們不清楚什麼合法,什麼違法,尤其在這次被舉發之後,

回歸現實面,無論如何必須以當初跟建設公司簽訂的買賣契約為依據,

畢竟,白紙黑字大家都簽了,其中的分管特約裏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

目前合法且沒有爭議的部分就是將機車停在自己的車格內,

如果因當初購買的車位大小或是機車數量超過一台以上的因素,

可以考慮規劃放在B1車道下方空間,(那個地方有一個汽車位,需先與那個車位主溝通),

以上方案的進行,建議先通知165個購買車位的區權人開會做討論,

在這165個區權人的權益受到保障後,才能夠去規劃沒有購買車位者的機車位,

由一開始到現在,他們都很躁進,想挑戰區權人的容忍度,現在被舉發了,還不檢討,

100多個遙控器賣出去之後,地下室鐵定變成戰場,造成165個車位主的不便,

如果讓這種情況發生,只會讓我們社區的價值變低,意外風險提高,

地下室最重要的是逃生消防問題,每個汽車位上方都有消防灑水頭,以因應突發狀況,

不合法的停機車空間卻沒有,以往其他社區所發生的嚴重意外,往往就是這些不定時

炸彈所造成地,光這點就嚴重違法了,意外發生一次,損失希望有人能負起全部責任,

處理公共事務必須高瞻遠囑,全方面做考量,不是別人能我爲什麼不能,時代在進步了,

以往機車停車位申請使照,由B1~B4都可以,為什麼新申請的只能在B1,B2以下空間無法申請,

就是如果發生意外後果都是很嚴重地,造成此情況發生者必須依照公共危險罪被判刑的,

希望到時候有能能負起全部責任,

實在不懂為什麼要一戶一車位,沒有地方停的話,可以停到巷口的機車格,或是隔壁的地

可以找主委規劃機車位,半價優惠我們社區,或是free也不錯,這樣不就解決了,何必做一些

不合法的事,把名聲都搞臭掉,
請問大大們
目前隔壁農地整地興建停車場中

但過去我們家也曾經營過停車場
我記得是營利事業登記證下不來 一直被檢舉

農地可經營停車場嗎?
有收費不就是商業使用嗎?
請問有沒高手知道相關法規?
是合法的嗎?
還是根本不是農地?
隔壁的地確實是農地沒錯,因為我有到新北市的城市發展局查士地區分,我查的時間點是10月初的時候。當時代銷也跟我說地主想要先蓋停車位,但只看到草除完而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蓋停車場,有人知道確定要蓋停車場了嗎?

jackyjiang wrote:
隔壁的地確實是農地沒...(恕刪)

唉~~那天我有遇到"主委"~他可能是地主或是當事人吧~
明確的告訴我要闢"停車場"~
只是~好奇的是~將來車子出入要從哪呢?C棟旁邊的巷子嗎?
地主=主委,所以不妨直問即可!!!
對,早已證實要做停車場 應該會從小天使那過去吧
都是他們的地

想到以後引擎聲不斷 半夜不時bbb誤觸警報器的聲音

覺得不妙

iris5861 wrote:
對,早已證實要做停車...(恕刪)

DEAR ALL~
我開車回社區時~都會從893巷進去~若以駕駛人的技術~
想轉進去C棟旁邊那一條小巷子~難度應該很高~除非把"圍牆"
拆除~既然車子出入那麼不方便~又是咱們社區的地~為何不規劃
成機車停車區呢?像"臻境"不也如此嗎?(不過要先確定~該巷弄
是否為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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