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ossblue wrote :"聽說"建築師來看過跟本不能規劃機車位,因為坡道設計的問題。所以連原來的建商劃的機車位都要塗銷。不過正確的版本還是等開會的時候再問主委吧。...(恕刪) 同樣有個疑問,就是為什麼"專業"的物管之前未仔細協助評估而讓本社區會發生這類情事?
所以,既然原來畫的停車位不能停(白線已被塗消的區塊)車位旁或後面畫的也不能停(黃線已被塗消的區塊)可是我疑問的是,怎麼還是有很多人停在原來B1停車位那邊?請問,既然都畫掉、塗消了,那邊是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停的嗎??現在這個物業,搞的大家好亂....連問個停車場的開關是否可以開始登記購買,感覺也是問不出結果= ="金降有影= =
聽說管委去凹建商建設一樓遊戲區旁的露天休憩區變成遮頂的休憩請問這是大家都同意的嗎?好好的一塊採光好的區域又要做滿?很煩耶管委會權利也太大了吧要凹不凹一些實質的東西如送大家餐具或基金改來改去也不需經大家同意無言明年我想搬走了!
機車位合法使用,到底合什麼法?既然B1合法,為何需塗銷?開會時與會人數未達基本門檻,還在提案表決,區權人大會的會議紀錄都沒有公告,第二次的紀錄沒看到公告,即使第三次是無效會也需公告,8,9月的財務報表也不公告,合理的懷疑,帳目應該有短少,對不起來,看來在專業及執行力上都遠遠低於一般水平,這就是當初沒有經過正當程序所換來的物業,
沒錯!!做得滿滿的照主委的描述我認為很俗耶現在的人幾乎都會讓空間留空只有上一輩的「抱歉,但我媽會這樣」會把所有空間做滿這是委員們爭取來的還要把管理室後面的空間也做滿主委一直強調是為社區好的事就一定要做但一意孤行的認為好別人不認為的話美事也變質了flypigpig wrote:不會吧原本露天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