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只是機車停放問題,如今搞成這樣,實在得不償失。不願樂見~這對我們雖然有車位,但是又需要停放機車的住戶該如何因應呢?如今被"點名作記號",大夥說說吧!我也僅是一介平民老百姓,難得買間眾人羨慕的大樓,連個機車停放都那麼困難嗎?看來,還是舊公寓好,只要敦親睦鄰做的好,要怎麼停就怎麼停,現在決定,還是不入住了。"讓我們繼續看下去,看看劇情如何發展"~唉!!情何以堪!買錯房子當經驗吧~PS~大家看看我的發文就好,僅是說出心裡的想法,千萬別炮我喔~還有還有~凌晨2點去社區看了一下,大門口停放了4台機車耶!將來有沒有可能變8台?或是一整排呢!
DEAR ALL~真是的~昨天下午寫了那麼多~MOBILE01居然當機~害我又要重寫一遍~我想和諸公分享樹林"米蘭"的事實吧~~樹林一直是快被建商遺忘的地區~它是樹林區這十年來~難得有的建案~也背負著不能失敗的使命~它腹地大且方正~是間"汽機車分道"的典範~320戶比咱們還多~各住戶的聲音我相信大家應該可想而知~從開始建造所開出的價格(一堆人笑翻了)到至今的行情~獲利200%以上~並不為過呢~為何它能有這樣的價值呢?地點比我們好嗎?住戶水準比我們高嗎?我可不這樣認為~因為它們有一群關心自己社區發展的管委會和住戶~才能創造出最大的價值~說說我的經驗吧~某日凌晨二點我開車下停車場~一轉彎下坡道~看到前方停一台車在那~嚇了一跳~國罵脫口而出~問了一下怎麼回事?車主說~怎沒看到保全人員呢?當晚天氣可下著雨~雖然空氣不錯~當下和他聊了起來~(嗚...他擋住車道了啦)十多分鐘過去了~保全上廁所回來頻說抱歉~他也僅是數落了一下~說應該要找個人支援才對~並沒"惡言相向"~說了一句很中肯的話"社區靠物業~物業靠大家~彼此共生"~他為了社區安全~自發性主動"站哨"等到保全回來才離開~他有搖控器~大可直接開下去~才不需管保全在不在~反正社區是大家的~要爛大家一起爛吧~就看誰錢多~換個角度來看~今天換成你我~能會有這樣的胸襟嗎?我們今天只是機車停車問題~就搞的那麼複雜~又被建管會"點名作記號"~現在要建商負責是不可能了吧~若被罰錢~大家自認活該倒楣嗎?更不用說我們社區能成長呢~目前管委會應該先就地下室機車位"專用車位(黃色線)"先和車位主協商(除了B1 46個機車位外)~那天臨時會我看很多人都願意畫"專用車位"啊!統計出能貢獻多少個"專用車位"再加上目前的46位~再來擠其他機車位~相信弟三次的區分權大會~說話的人數應該會少一半吧~我們社區也才194戶~管委會和住戶們~就不能一一討論嗎?PS~這是小弟的淺見和經驗分享~只是說說內心話~千萬別炮我喔~
lcl0811 wrote:DEAR ALL~ ...(恕刪) 對啊!氣候是培養,文化是形成‥‥如果是同社區內的人在搞爛,就真不不知他心裡是作何算計?或許「他」的用意是要﹙透明化﹚、﹙確定化﹚吧!我的心裡是作如此解讀;不然對這第一次殘殘買下去的新房子【可能這輩子僅此一次】,有點驚恐與懊悔‥‥ps.很奇怪內!昨天已經到122頁;今天郤少了幾則留言,又退到121頁。
Administration wrote:電梯出現了最新公告....(恕刪) 我想這幾次的會議出現了A大說的"我們的物業專業嗎?".難道法律怎麼規定他們都不知道?查了那麼多方式給他們去申請卻不用?如果一切合法,管它是哪個政府要來查!!
除了J大及A大對於物業管理專業性的質疑之外,我再做補充,物業竟然連我們最基本知的權利都沒有顧及,包括每月財務報表的製作簽核與公告,每次會議紀錄的公開,.........這樣的物業的適任性是讓人懷疑的,我們花了這麼多錢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