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ego wrote:你可以打電話試試,等...(恕刪) Dear V大:對談過的結果只有無言,不只你有這種感受,我也有很強烈的無力感,我們花錢聘雇的物業管理空有專業的殼,卻沒有專業的服務內容,所以讓社區一直在原地踏步,屢屢浪費大家寶貴的時間開會,卻沒有實質效益,要改善目前的狀況,只有摘除毒瘤一法,
Ruse Ann wrote:Dear V大:對談...(恕刪) Dear R兄:說真的,我們也要體諒管委會的辛苦,只是希望管委會能把做不到的原因說出來,讓大家住戶來了解,或共同解決,而非讓大家一直在覺得無可奈何,現在怎麼好像管委會不是住戶似的,真搞不懂,委員們難道都沒住在社區裏嗎?
不成會的會議決議是完全無效地,如果要花錢找建築師來規劃設計,請花你自己的錢,我是不會認帳地,即使有區權會通過也沒用,因為跟房屋買賣契約有牴觸,我也是不會認帳地,建議首要步驟如下,地下室空間如欲申請合法機車位,首先必須先徵詢使用該約定專用區域人的同意,因買賣合約書內容對於使用者是有法律上的保障地,
Administration wrote:不知道Jacky &...(恕刪) Dear A大大:你知道嗎,我們社區於第一次召開區權人大會時已經做了授權的動作,推舉出5個人,成立管委會,來處理與建設公司點交事宜,以及後續會議的召集,管理社區,很不幸地,目前我們能做的只有口頭的建議,沒有確實的執行力,
其實,我並不認為他們不懂該如何進行,否則他們不會於上次會前會時邀請工務局人員與會,相信有參與會前會的人應該很了解情況,(我當天沒空參與)包含我們社區的組織報備及社區管理,應該都是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裏的公寓大廈管理科在負責地,如果是真不懂該如何進行,就請備妥文件前往新北市政府一趟,洽詢管理科的專員即可,
於新北市政府公寓大廈管理科裏看到社區於7/8已經報備,已經有登記於管理組織報備清冊裏,如果完成區公所的組織報備程序後,應該會取得頒發的證明書,請將影本做公告,看來管委會一直有在為社區默默默默默默默默默默的做事情,但是都不做公告,真是一個 不能說的秘密呢